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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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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菲利普各方面了解到的情况看,范妮·普里斯的境遇相当凄惨。平时,范妮·普里斯从不跟画室里的女同学一起欢快地去餐馆用餐,因此免不了受到她们的抱怨。其实原因十分清楚:她穷苦不堪,心情压抑。菲利普想起他初来巴黎时他们曾一起吃过一顿午餐,当时她那副狼吞虎咽的馋相叫他不胜厌恶,如今他明白了,她那样吃饭是因为她饿坏了。看门人给菲利普讲了她平时吃些什么:每天给她留一瓶牛奶,面包由她自己去买回来。中午她从学校回来,啃半个面包,喝半瓶牛奶,剩下的就留到晚上吃。天天都是这样。想到她生前一定饱受煎熬,菲利普感到极为痛苦。她从来不让人知道自己比谁都穷;显然她的钱已花完了,最后没有条件再去画室学画。她的小房间里几乎没什么家具。至于她的衣服,除了她老穿在身上的那件破旧的棕色衣衫外,就再没有什么了。菲利普翻检她的遗物,想找到哪个亲友的地址,好跟他取得联系。他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他菲利普的名字。这使他格外震惊。大概她真的爱上自己了。他想起了那具吊在天花板的铁钩上、裹在棕色衣衫里的枯瘦尸体,不禁打了个寒战。可是如果她喜欢他,那干吗不接受他的帮助呢?他肯定乐意尽力解囊相助。他心里充满悔恨,因为当初他知道她对自己有特殊的感情,却视而不见。她信上的那句话极为哀婉动人:想到让别人来碰我的身子,我实在受不了。她是给饥饿逼死的。

菲利普终于找到一封署名为家兄艾伯特的信件。信是两三个星期前从萨比顿区[1]某街寄来的,信中拒绝了借给她五英镑的请求。写信人表示他得为妻子儿女着想;他不认为自己有理由把钱随意借给别人。他劝范妮回伦敦设法谋个差事。菲利普给艾伯特·普里斯发了一份电报。不久,回电来了:

深感悲痛。商务繁忙,难以脱身。是否非来不可?普里斯。

[1] 萨比顿区,位于伦敦西南郊的一个行政区。

菲利普又发了份简短而肯定的回电。第二天早晨,一个陌生人出现在他的画室门口。

“我是普里斯。”菲利普把门打开时,对方说道。

那个人身上略带粗俗之气,穿一身黑衣服,圆顶礼帽上扎了条带子。他那副笨手笨脚的样子有点像范妮。他蓄着短硬的八字须,讲话带有伦敦东区的口音。菲利普把他请进屋子。在菲利普向他讲述出事的前后经过以及料理后事的情况时,他不时斜着眼朝画室里四下打量。

“我用不着去看她的遗体了,是吗?”艾伯特·普里斯问,“我的神经比较脆弱,一点儿小事就会叫我心绪烦乱。”

他渐渐无拘无束地谈起来。他是个橡胶商人,家里有妻子和三个孩子。范妮原来是个家庭教师,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继续当家庭教师,而要跑到巴黎来。

“我和内人都告诉她,巴黎可不是一个姑娘待的地方。而且,干画画这一行赚不了钱——历来如此。”

显然,他跟妹妹的关系并不怎么融洽。他对她自寻短见深为不满,认为这是给他带来的最后伤害。他不喜欢认为他妹妹是因贫困而被迫自杀的看法,因为这似乎给他们家带来耻辱。他忽然想到,她的举动说不定另有某种较为体面的理由。

“我想她总不会跟哪个男人有什么瓜葛,是吧?你明白我的意思,巴黎以及这儿淫逸放荡的生活,也许她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才这么干的。”

菲利普感到自己脸红了,心里暗自咒骂自己的软弱。普里斯那双锐利的小眼睛似乎在怀疑菲利普跟他妹妹有什么私情。

“我相信令妹一向品行端正,”他口气尖刻地回答说,“她自寻短见是因为她快饿死了。”

“哟,你这么说,可叫她的家里人感到难堪,凯里先生。她只要给我来封信就行了。我总不会让妹妹缺吃少穿的。”

菲利普只是在看了他拒绝借钱的那封信后才知道他地址的,但菲利普只是耸了耸肩膀:如今对他加以指责,没有什么用处。他很讨厌这个矮小的男人,想要尽快地把他打发走。艾伯特·普里斯也希望迅速把必要的事情办完,及早返回伦敦。他们来到可怜的范妮生前住的那个小房间。艾伯特·普里斯看了看房里的那些画和家具。

“在艺术方面,我可不想自称内行。”他说,“我想这些画总可以卖些钱吧,是吗?”

“一钱不值。”菲利普说。

“这些家具值不了十个先令。”

艾伯特·普里斯不懂法语,一切都得由菲利普出面办理。看来必须经过一道道永无穷尽的手续,才能让那具可怜的遗体安然入土。从一个地方取到证件,得上另一个地方去获得签名,还得求见不少官员。一连三天,菲利普从早忙到晚上。最后,他总算和艾伯特·普里斯一起跟在灵车后面,朝蒙帕纳斯公墓走去。

“我想把丧事办得体面些,”艾伯特·普里斯说,“但白白浪费钱财,也没什么意思。”

灰蒙蒙的早晨充满寒意,简短的葬礼显得极为凄凉。参加葬礼的还有范妮·普里斯在画室里的五六个同窗:奥特太太身为女司库,认为参加葬礼乃是她的责任;露丝·查利斯则是由于心地善良;此外还有劳森、克拉顿和弗拉纳根。在范妮·普里斯生前,他们都对她没有什么好感。菲利普纵目望去,只见四周墓碑林立,有的简单粗糙,有的俗气造作,丑陋不堪。他禁不住打了个哆嗦。眼前的景象好不萧索惨淡。他们从公墓出来时,艾伯特·普里斯要菲利普陪他一起去吃午饭。菲利普如今对他十分厌恶,而且身子又感到很疲乏;这几天他一直睡不安稳,老是梦见穿着破旧的棕色衣衫的范妮·普里斯,挂在天花板的铁钩上;但他又想不出一个回绝的借口。

“你带我去一家馆子,咱们吃一顿非常讲究的午餐。这种事糟透了,真叫我的神经受不了。”

“拉夫纽餐厅可算是附近最好的一家馆子。”菲利普回答说。

艾伯特·普里斯在一张丝绒靠椅上坐下来,宽慰地舒了口气。他要了份丰盛的午餐,外加一瓶酒。

“嘿,我真高兴,事情总算办完了。”

他狡猾地提了几个问题,菲利普看出他很想了解巴黎画家的生活情况。尽管他口头表示画家的生活糟透了,但实际上却渴望听到他想象中画家所过的那种放荡生活的详情细节。他不时诡秘地眨眨眼睛,谨慎地偷偷笑上几声,表明他完全清楚,实际情况并不像菲利普所供认的那么简单。他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对这类事也相当在行。他问菲利普是否去过蒙马特尔[2],那儿下至坦普尔酒吧,上至皇家交易所,都十分有名。他真想说自己曾去过红磨坊。他们这顿午餐菜肴精美,酒也是上好的。艾伯特·普里斯酒足饭饱之余,心情变得十分欢畅。

[2] 蒙马特尔,巴黎北郊的一个区,位于塞纳河畔的山上,是艺术家的聚居地。

“咱们再来点白兰地吧,”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说,“索性破费点钱!”

他搓了搓手。

“你知道,我有点想在这儿过夜,明天再回去。咱们一块儿度过这个晚上,你觉得怎么样?”

“要是你的意思是想要我今天晚上带你去蒙马特尔,那见你的鬼去吧!”菲利普说。

“我想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回答得那么一本正经,反倒把菲利普逗乐了。

“再说,你的神经恐怕也受不了。”菲利普神情严肃地说。

艾伯特·普里斯最后还是决定搭下午四点的火车返回伦敦,不久,他就和菲利普分手了。

“再见了,老弟。”他说,“你听我说,过些日子我还要设法到巴黎来一次,我会来拜访你,让咱们畅快地乐一下。”

那天下午,菲利普心里烦躁不安,无法工作,干脆跳上一辆公共汽车过河去杜朗-吕埃尔画铺,看看那儿是否有什么新的画作展出。随后,他沿着林荫大道信步闲逛。天气很冷,又有寒风席卷而过。行人裹紧大衣,步履匆匆,蜷缩着身子,想要抵御外面的寒气。他们脸色憔悴,充满忧虑。眼下,在那白色墓碑林立的蒙帕纳斯公墓的地下,一定冰冷彻骨。菲利普感到自己在世上孤苦伶仃,心里不禁奇怪地产生了思乡之情。他想找个伙伴。但这会儿,克朗肖正在工作,克拉顿从来就不欢迎别人前去拜访,劳森正在给露丝·查利斯画另一幅肖像,自然不愿意受到打扰。于是他决定去找弗拉纳根。他发现弗拉纳根正在作画,但很高兴能放下画笔来跟人闲谈。画室里既舒适又暖和,因为这个美国学生比他们大多数人都有钱。弗拉纳根忙着泡茶。菲利普端详着那两幅弗拉纳根打算送交巴黎美术展览会的头像。

“我要把画送去展出,脸皮未免太厚了吧,”弗拉纳根说,“但我不在乎,我还是要送去。你认为这两张画很糟吗?”

“不像我预想的那么糟。”菲利普说。

实际上,这两幅画所展现的灵巧的手法,真是令人震惊。凡是难以处理的地方都被他老练地回避掉了;色彩用得很有气魄,叫人惊讶之余,更觉得富有魅力。弗拉纳根虽然不懂得绘画知识或技巧,但他那放纵不羁的笔法却像个终生从事绘画艺术的画家。

“要是规定每幅画的观赏时间不得超过三十秒,那么弗拉纳根,你准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大师。”菲利普笑着说。

这些年轻人倒没有那种用过头的奉承话相互吹捧的习惯。

“在美国,我们时间很紧,看一幅画谁也不会超过三十秒钟。”弗拉纳根笑着说。

尽管弗拉纳根是世界上最轻率浮躁的人,但他心肠很软,不但令人意想不到,而且相当可爱。每当有人生了病,他便充当看护。他那欢快的天性比任何药物都要灵验。他跟大多数的美国同胞一样,不像英国人那样紧紧控制自己的情感,生怕被人说成多愁善感。他认为表露感情并没有什么愚蠢可笑之处,因此总对别人充满了同情,这往往使一些身陷苦恼的朋友感激不尽。他发现菲利普正为了自己所经历的事心情沮丧,就又说又笑地吵闹不休,真心实意地想让菲利普鼓起劲来。他有意加重自己的美国腔——他知道这样总能引得英国人哈哈大笑——呼吸急促、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他兴致勃勃,心情欢快,充满奇思异想。后来,他们一起到外面去吃饭,饭后又上蒙帕纳斯游乐场,那是弗拉纳根最喜欢的娱乐场所。入夜后,他的兴致更高了。他喝了很多酒,但不管他醉成什么样子,主要还是由于他生性活泼好动,而并不是酒力所致。他提议去比利耶舞厅,菲利普累得过了头,反而不想上床安睡,因此相当乐意地同意了。他们在舞池旁边的平台上找了张桌子坐下。这儿地势略微高出一点,他们可以一边喝黑啤酒一边看别人跳舞。不一会儿,弗拉纳根看见一个朋友。他发狂似的喊了一声,越过栅栏,跳进了舞池。菲利普打量着周围的人。比利耶舞厅并不是上流人士出入的娱乐场所。那是个星期四的夜晚,舞厅里挤满了人,其中有来自各个学院的大学生,但大多数男客是小职员和店员。他们穿着日常便服:现成的粗花呢衣服或式样古怪的燕尾服,而且都戴着礼帽,因为他们把帽子带进了舞厅,跳舞的时候帽子无处可放,只好戴在自己头上。有些女子看上去像是用人,有些是浓妆艳抹的风骚女子,但大多数是女店员,她们身上穿得相当寒碜,拙劣地仿效河对岸的时兴款式。那些风骚女子打扮得妖娆动人,看去就像歌舞杂耍表演的艺人或是当时声名狼藉的舞蹈演员;她们把眼圈画得又浓又黑,两颊抹得鲜红,真是不知道害羞。舞厅里的白色大灯,低低地挂着,使人们脸上的阴影越发明显。在这样的强光之下,所有的线条似乎都变得僵硬死板,而周围的色彩也显得粗陋简略。眼前呈现出一片乌烟瘴气的景象。菲利普把身子探过栅栏,目不转睛地望着台下,他的耳朵里不再听到音乐声了。舞池里的人们热烈兴奋地跳着。他们绕着舞厅,缓缓地跳舞,个个神情专注,很少有人说话。舞厅里热烘烘的,人们的脸上冒出亮晶晶的汗珠。在菲利普看来,他们扔掉了平时为了提防别人而戴上的面具,丢弃了对传统习俗的尊崇,如今露出了他们的真实面目。在这种恣意作乐的时刻,他们全都奇特地露出兽类的特征:有的好像狐狸,有的又像狼,也有的长着愚蠢的绵羊似的长脸。他们都过着不健康的生活,吃的又是质量粗劣的食物,因此全都脸色灰黄。庸俗的兴趣爱好,使他们的面容显得呆板迟钝,只有两只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露出狡猾的神情。他们的举止丝毫没有露出什么品格高尚的地方。你可以感觉到,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生活无非就是一长串的琐事和贪婪自私的念头。舞厅里空气浑浊,弥漫着人身上所发出的汗臭。可是他们发狂似的跳着,好像受到身体内部某种奇特的力量的驱使,而在菲利普看来,驱使他们向前的是一股寻求享乐的欲·望。他们不顾一切地设法逃避这个恐怖的现实世界。克朗肖所说的那种追求欢乐的欲·望,便是促使他们盲目前行的唯一动机。然而,正是这种异常强烈的欲·望,似乎使人的行为失去了所有的欢乐。他们被一阵狂风吹向前去,根本无法抗拒,既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会被吹往何处。命运之神似乎凌驾在他们的头上。他们不停地跳着,仿佛脚下便是永无尽头的黑暗深渊。他们的沉默隐隐令人感到惊恐。他们好像被生活吓破了胆,连自己的发言权也被剥夺了,因此内心发出的尖声喊叫到了喉咙口就消失了。他们的眼神狂乱而冷酷;尽管兽欲损毁了他们的外貌,尽管他们面容卑劣,样子残忍,尽管最糟糕的还在于他们的头脑愚蠢,然而,那一双双神情专注的眼睛显露出的极度痛苦,使得这群平凡的人变得既可怕又可怜。菲利普既讨厌他们,又为他们感到痛心,对他们充满无限的同情。

他从衣帽间取出外套,走到门外,步入刺骨的寒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