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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回 小雨庄——黑山庄;偶尔失手的演技派

关心则乱2017年06月04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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俣俣碌碌,路行近半日,出城门后不久便到了小雨庄。

这座庄子毗邻京郊,前河后山,地段极好,是当年兴盛时期的勇毅侯府为唯一的嫡出大小姐置办的嫁妆,后来盛老太太为着盛紘仕途需要用钱,曾典卖掉一大半。

待盛家境况渐好后,这里的地却很难赎回,是以盛紘又给老太太在别处另置了庄子,可老太太到底心里惦记,便时时注意打听哪家急用钱,几年下来,老太太又陆陆续续买回些许田地,统共五百八十亩。

老崔头本就是千挑万选后陪嫁过来的,老实勤恳不说,庄稼手艺又好;崔妈妈是他童年失散的青梅竹马,两人多年后重逢,叫老太太知道了,费了好些力气和银钱把崔妈妈从另一户人家里弄出来,他们俩得偿所愿,成亲生子,更对老太太感恩戴德,忠心不二。

老夫妻诚意报效之下,是以小雨庄看着,总比旁处田庄打理的兴旺些。

明兰蒙着帷帽,坐着抬轿,缓缓巡视庄子和佃户,只见满眼的田垄一望无际,间中有黄牛白狗,蔬菜粮食垂垂累实,庄户们大多认识,见了明兰的乘轿过来,都放下锄头农活,笑着或鞠躬或磕头,一派盛世田园。

明兰颇觉满意。

“如今庄稼可好?”回到宅院后,明兰高坐厅堂上首,细细垂问,老崔头笑眼眯着,垂首恭敬道:“都好都好,今年风调雨顺,大约可比去年多收些庄赋;前几年旱的厉害,又逢上江淮那块兵乱,京中粮价飞涨,老太太和六…哦,和夫人都没想着催租加赋,还体恤他们的日子,多加安抚。他们都说,外头哪有咱们这儿这么厚道仁慈的主子呀!”

明兰翻了翻桌上的田册,抬头笑道:“老崔管事,口齿可见伶俐呀!这么能说会道的,回头叫老太太瞧瞧,定然有趣。”

老崔头粗黑的脸立时红了,他素知明兰的本事,索性也不装了,便把心里的意思说了出来,明兰大吃一惊,轻呼道:“要买地?”

老崔头用力点头,脸上露出兴奋之意:“这阵子也不知怎么回事,白通河这一带有好几处大片的庄子要脱手,我细细探了,地是好地,反正这几年庄子里有积余,不如扩些吧。”

明兰思忖片刻,简短道:“照老样子,你把要买多少田地,田地的主家,还有价钱等一干事宜都细细写了,回头叫人送来山对边的黑山庄给我,我瞧了妥当,再与你说。”

老崔头当下恭声应了。

明兰瞧他大喜过望的样子,心里失笑,大概古人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买地。

“…夫人不知道,老太太的庄子原本可有二三十顷大呢!后头那一整座山林也都是咱们的!”老崔头湿润着老眼感慨道,“若能将这里还成原先的模样,也不枉老太太的一番恩情了。”

明兰沉默了下,低声劝道:“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万事都得依着道理来,有好地能买就买些,但不可用强,免得惹出祸事来。”

老崔头连连哈腰笑着,拍胸脯保证:“就是借小老儿俩胆,也不敢哪!老太太的规矩,这么多年来,哪回不是契书上写的清楚明白,夫人放心,绝出不了错!”

大约申时二三刻,明兰一行人便离了小雨庄直奔黑山庄,走时多带了几个人,虽不甚远,但路却不如城内的好,一路颠颠簸簸,直到天色黑的渐看不清路了才到。

小桃凭着车栏远眺,只见黑沉沉的田庄大门已影影在望,还有星星点点的火把点着,再近些,却瞧见丹橘和全柱媳妇还有一个矮矮黑黑的汉子当前而站,后头跟着一大群人。

马车行驶到门口,那矮矮黑黑的汉子立马上前跪下,大声道:“小的巴老福,给夫人请安了,夫人这一路辛苦了,里头一应屋舍都预备好了,就等着夫人呢。”

小桃和绿枝跳下车子,拱手而立,朝对面的丹橘打了个眼色,丹橘微微点头。

马车内传出端丽的语音:“巴管事快请起,你辛苦了,黑着天还这么等在门口,我来的不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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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的事!”火把映着,巴老福一脸逢迎讨好,“夫人是贵人,能抽空来瞅瞅庄子,那是咱们的福气,咱们盼还盼不来呢!”

明兰并不多话,只问:“老爷可来了?”

巴老福起身答道:“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说晚些就到。”

“成了,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我们先进去了。”明兰略略放心。

巴老福高声应了,立刻着人大开前门,马车缓缓进庄,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

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器物也摆放的整齐大房,明兰微微点头,转身进里屋,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梨花木圆桌上摆着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壶口还微微冒着茶香,明兰屏息一嗅,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

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笑了起来:“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这么半日就收拾的如此妥帖,嗯,学成了,好嫁人了!”

丹橘一点也不害羞,板着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您省省吧,这一整日把你累的,说话都变音了,当我听不出来!还有这一脸的土,髻子也乱了,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赶紧先洗洗吧,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

秦桑从内屋进来,温温笑着:“热水都好了,夫人去洗吧,幸亏我带足了两匣子沐浴香精,不然怕不够用的。”

明兰累的全无力气,在大圆木桶里狠狠泡了小个时辰,丹橘不住的往里加热水,直把筋骨都泡松软了才出来,摊在床上喃喃着:“果然娇贵了,这点子苦也受不住。”

上辈子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子;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子哆嗦的像弦子,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着,等下回开同学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着,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极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盛紘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紘,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紘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紘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子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子,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盛紘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太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紘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可盛紘又不能自己跑去相看人家闺女,于是只好去求老太太出马。偏老太太最近养养重孙子,逗逗重孙女,过的十分和谐,根本不想再蹚浑水,如今正和盛紘磨着呢。

其实若不是林姨娘自毁长城,盛紘真的是非常疼爱墨兰和长枫,人生在世,果然不能贪图的太过了……丹橘端着晚膳进来时,却见明兰抱着一本册子,已沉沉睡去了,便替她掩好被毯,轻轻退了出去。

到了戌时末,顾廷烨及一行亲卫扈从才快马疾驰而来,眼看着一排十余个刚从校阅场下来的戎装男儿,俱是飞骑骏马,高大魁梧,脸上还残留着军戎战阵上的杀气,巴老福更老实了,连笑脸都僵了,一路点头哈腰的把顾廷烨迎进庄内,往主屋去了。

庄中仆役都忙着替整队亲卫牵马入槽,余下的骑卫去早已备好的厢房歇息,一路走着,却见公孙猛并屠氏兄弟快步迎上前来。

“谢大哥!”公孙猛朗声大喊,上去搭着一个二十余岁的骑装青年的肩膀,热络道,“你们可来了!”谢昂回头而笑,大掌拍着公孙猛,笑道:“阿猛!”转眼瞧见后头两人,又大声道,“屠大哥,屠二哥!”

屠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实汉子,一条刀疤斜斜从额头延伸至鼻梁,一笑起来颇见狰狞,他大笑道:“你别乐!小阿猛不是惦记你,他惦记的是今日校场上的风光。”

闻听此言,阿猛果然闷闷不乐:“我叔偏不让我去,我想护着夫人也是要紧的,谁知夫人却叫我陪几个小丫头押送行礼!”

“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屠虎笑的很痞,“你老叔是为你着想,你好好读书习武,回头正经考个武举才是真的!似咱们兄弟西瓜大的字不识一箩筐,那是没指望了!”

公孙猛虽个子不小,实则才十四岁,少年心性,很快便释怀了,只缠着谢昂问这问那。

“对了,谢大哥,都这么晚了,你们作甚非要赶回来?”

谢昂边走边笑道:“都督不放心这儿,这庄子里的底细咱们可不清楚。”

“您别遮着掩着了,有这许多兄弟护卫着,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屠虎屏低了声音,咧嘴笑道,“怕是爷舍不得夫人吧!”

“顾爷的事你也敢乱嚼舌头。”屠龙当即瞪了兄弟一眼,骂道,“这事还不清楚?约莫夫人要整理庄务,爷怕夫人年轻,威势不足,来给她撑腰呢罢。”

“哪里威势不足呀?!”公孙猛怪叫,“夫人训我读书比我老叔还狠,我一句也还不上来。”

他回忆某日,明兰笑眯眯道:庞涓和孙膑本都是鬼谷子门下,庞涓不爱读书,中途跑出去当官领兵了,孙膑就好好学习,天天用功,学成后出山,三下两下就把庞涓给灭了。阿猛呀,你想做庞涓还是孙膑?

阿猛呆了呆,忍不住问:“难道庞涓打不过孙膑,是因为不好好读书?”

他那老叔在一旁捋着胡子笑着说‘是呀是呀’。

还有昨天,他嘟囔着想护送顾廷烨或明兰,不愿干押送行李的差事,明兰依旧是笑眯眯的劝着:“阿猛呀,你说是物件要紧还是人要紧呢?”

“自是人要紧。”

“那你说是你功夫好还是屠家兄弟功夫好呢?”

“自是屠家两位哥哥了得。”

然后明兰就不说话了,只用看五岁幼儿的神情看着自己,还很怜悯的摇着头。

自家老叔继续捋着胡子依旧笑道‘是呀是呀’。

每每此情此景,公孙猛忽然觉得自己凭空小了十岁,无端沮丧下来,缩到墙边发呆,需要哀悼半天才能缓过来。

“还是有夫人的好!”屠虎感叹道,“我记得那会儿府里乱糟糟的,咱们跟着爷东奔西走,回外院自己屋后,吃的穿的也没个人张罗,爷只会给银子,害的我们兄弟几个十天半个月的吃住在窑子里……”

“滚你娘的蛋!”屠龙不悦的打断道,“敢情你逛窑子都是爷没娶媳妇的过错了?你小子越来越没规矩,回去就找个媒婆给你说亲!寻个厉害的媳妇来管管你!”

屠虎颇敬畏长兄,不敢回嘴,只轻轻嘀咕‘俺们是同一个娘下的两只蛋’。

……

“这是怎么回事?!”

明兰正帮着顾廷烨宽衣,却见锦袍肩臂部分有一处触目惊心的血渍,她当时就惊了。

顾廷烨低头看了下,才回想起来,淡淡道:“今儿是头日,无甚要事,大伙儿一时兴起,便比了几场矛术……你放心,都是去了枪头的。”他见明兰一脸惊惧,又加了后半句。

“你这人!”明兰嗔怒着,她放轻了手脚,迅速帮他脱外袍,“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你以为夺命书生是怎么死的?

“咦……?”

外袍脱下来了,里面的雪白绫缎里衣却并无血迹,明兰再撩开他的领口,顺着半个膀子把衣裳褪了下来,只见光|裸着的淡褐色皮肤上,肩臂处贲张着健硕的肌肉,却并无损伤,只肩上有块淡淡的青紫。

她不解。

“没错。”顾廷烨轻轻叹息道,“以后还是得在枪杆上包了布头才好,我一时发兴,没收住力道,险些把那小兄弟的胳臂对穿了。”

明兰呆了呆,心里暗笑自己,原来是别人的血,她哦了一声,抱着换下来的袍子就交到小桃手里,才又问道:“伤重么?”

“最后我偏了些力道,所幸只是皮肉伤,我特从外头请了好大夫给他瞧了。”

“那就好。”明兰点点头,微笑着过来给他松发冠,“能把你逼的全力而为,想来那小兄弟的功夫已是极不错的了。”

“嗯,年少有为,性子也豁达,是可造之材。”

顾廷烨身躯高大,坐在床沿上也只比站着的明兰低半个头,他环着她纤细的腰肢,把脸颊贴在女孩轻软的胸前,静静听着她的心跳声。

明兰笑了,其实他今年也不过二十六岁,却满口老气横秋;正想打趣,却见他乌黑浓密的头发中银光一闪,细细看去,原来是鬓边生出几根白发,平时梳起头发来看不出。

不知怎的,明兰忽然就心软了,低头过去,柔柔的亲了亲他的鬓发。

顾廷烨顺势把她拉坐在自己腿上,胸口贴着她的脸颊,缓缓道:“买地的事,你也不要太谨慎了,京中权贵捞钱的路数多了去了,若连几亩地也不敢买,我算白熬了这些年。回去后,你请公孙先生使人去找顺天府的吕通判,让他做个官中,契书和银钱过手清楚就成,手续齐全的,咱们也不怕什么。”

“嗯。”明兰柔顺的应声,“再吃些宵夜吧,我去给你摆饭。”

她起身就要走,却被一只大手轻轻拎住了耳朵,又被扯着坐回他腿上。

“我有话问你。”只见顾廷烨唇边带着一抹兴味,“适才,你是不是以为是我受了伤?”

明兰呵呵笑了两下,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衣袍上的确有血迹,”顾廷烨长眉一轩,眼中是微不可查的笑意,“可衣料却是完好的,并无破洞,你没察觉么?”

明兰怔住了,没有枪头的木杆捅出来的衣料破洞该多大呀,她亲手替他换的衣裳,过程中竟丝毫没有发觉,一直到看见皮肉无伤,才松了口气。

“你,为何,没有察觉?”男人低淳的嗓音,似乎在引诱着什么答案,他素知她胆大心细,并非慌乱之人。

“是呀,为什么呢?”明兰眨了眨大眼睛,也很疑惑道,“我也不知道呀。”

顾廷烨不再说话,只静静的盯着她看,明兰努力装着无辜的样子,可在他灼灼如烈日的目光下,两颊无可避免的绯云上涌,渐渐支持不住表情。

男人见她的脸颊已涨成了大红苹果,抑制不住的笑声从胸膛中震动出来,一把搂住女孩娇小的身子向后一仰,两人团团的滚到床上。

女孩懊恼的捂着自己发烧的脸蛋,被男人重重的压在身下;抬头间,正对上一双幽深漆黑的眸子,他忍着笑,用力瞪她。

“骗子。”

他如是说。

散乱着浓发,大笑着,像拆穿了戏法的小孩子一样开心。

 

共 29 条评论

  1. 匿名说道:

    女孩?

  2. 因为关心则乱说道:

    (°_°)…

  3. 大大大大说道:

    写的好

  4. 匿名说道:

    还是更喜欢明兰婚前的部分,婚后部分有点看不下去

  5. 夏杜雨说道:

    竟然敢叫屠龙?不犯忌讳吗?

  6. 匿名说道:

    小说中的穿越人士,穿越前平凡小人物,穿越后总是运气那么好,头脑如何如何聪明,然后就变成人上人,太假!而且本文中小老婆一大堆,又经常出入青楼楚馆的浪荡子一遇上女主就变成了爱情专一,对别的美女看都不看的好青年了,真逗!唐明皇那么喜爱杨贵妃,不也照样和别的女人滚床单,本性难改的!只有极小的可能是这女人与这男人一同经受了大的劫难,这男人深感悔悟,变得专一,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1. 匿名说道:

      是阿! 把明蘭寫成十全了, 幾乎沒有缺點.

    2. 匿名说道:

      顾二不算是浪荡子啊,至多是纨绔,在一堆纨绔子弟里还算是好的,从小就有担当

  7. 匿名说道:

    因为关心则乱哈哈哈哈哈哈

  8. 匿名说道:

    明兰十六岁嫁人,娇养在深闺。顾二却漂泊江湖,沙场奋战了几年。两个人又相差十年,老夫少妻更明显。明兰五六岁穿越而来,己经有大学毕业,工作几年的智商。再在老太太的培养下,处处比较周全可以理解。她的实际智商年龄已经是三四十岁了,两世为人,比其他人更有手段更高竿非常合理,作者没有写她会医术会做炸弹。穿越小说中最接地气的好作品。

  9. 匿名说道:

    作者并没有写顾二是好色之徒,以前的是少年反叛行为,又因为这些行为受到教训,出了个曼娘生了两个孩子,激死了老爹。现在是事业博杀期,又有明兰身心都契合的娇美妻子,专一下来很合理,千帆过尽,浪子回头的男人更可靠

    1. 匿名说道:

      书中讲过,顾二荒唐归荒唐,但也没有谣言那么过分,是他后妈四叔五叔到处污蔑他,闯祸后让顾二背黑锅,但本质是个有规矩的人。

  10. 匿名说道:

    看到夺命书生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11. 血迹那块没看懂,怎么回事?望指教啊说道:

    血迹那块没看懂,怎么回事?望指教啊

  12. 匿名说道:

    赞赞赞赞赞赞赞赞赞

  13. 年齡並不是問題说道:

    即使是現代,大上十多年的也極普遍,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14. 顾念盛意说道:

    为什么有的人就是纠结年龄的问题呢,这是古代~~~~

  15. 顾念盛意说道:

    血迹那里,标题也说明了“偶尔失手的演技派”,盛小六一直提醒自己扮演好一个好妻子,却在看到顾盛身上有血迹时,情急之下失了思考,真情流露了额~~

  16. 匿名说道:

    华兰给他公公找了个 20岁的 ,20岁还被称作大龄剩女。。。。。
    。。。。。。古代和现代一样?
    现代20岁的女孩子 是啥概念?

  17. 匿名说道:

    结婚后情节在凑字数没意思

  18. 洛洛说道:

    作者的笔名差不多也是这么来的吧,电视剧改编方面别的不敢恭维,但关心则乱四个字确实演出来了..反观小说没有那么明显

  19. 匿名说道:

    前面说秦桑不能来,这里又来了?

    1. 匿名说道:

      细节之处还是有点乱,前言不搭后语

    2. 匿名说道:

      书中细节之处还是有点乱,前言不搭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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