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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三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6月2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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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得没错。他用了三天时间来记住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又花了六天时间学会如何一边打字一边思考,最后用三天时间,在撕碎了半令纸后,打出了第一封准确无误的信。他用了一个庄严的抬头:夫人,落款则是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就像年轻时那一封封飘香的信一样。他把信邮寄出去,用的是绘有哀悼纹饰的信封,这是给新近孀居的寡妇写信的规矩,并且,信封背面没有署寄信人的姓名。

这是一封六页的信,和过去他写过的任何一封信都大相径庭。没有了初恋时的语气、文风和飘逸修辞,论述得如此合情合理,而且恰如其分,以至于若配上栀子花的香气都会显得唐突。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写得最接近商业信函的信,尽管他从来也没写好过这类信件。多年以后,一封用机器打出的私人信件几乎会被视作一种侮辱,但在当时,打字机还是办公室里的一头猛兽,尚没有自己的伦理特征,礼仪教科书也还没预见到它将被驯化用于私人用途。这更像是一种大胆的现代主义行为,至少费尔明娜·达萨定是这样理解的,因为就在她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第二封信中,一开头就请求他原谅她潦草的字体,因为她没有比钢笔更先进的书写工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信中甚至都没有提到她寄给他的那封可怕的信,而是从一开始就试图采取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诱导她,对过去的爱情只字不提,连带过去的一切都不再提起:所有往事一笔勾销,一切重新开始。他写下的更像是对人生的一种广泛性的思考,依据的是多年来他对男女之间关系的看法和经验,他曾一度想把这些作为《恋人指南》的增订本写出来,只不过此时,他把这种思考隐藏在一种家长式的淳朴文风之下,如同一个老者的回忆,为的就是不那么明显地被人看出,这实际上是一封倾诉爱情的书信。他原本也按照旧时的文风写了很多份草稿,但以冷静的头脑一读再读之后,最终在一瞬间把它们付诸一炬。他知道,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疏忽,或者哪怕轻率流露出的一点点怀旧之情,都可能搅起她对往事的反感。虽然他预料到她有可能在鼓足勇气打开第一封信之前先退上个上百封信,但还是盼望这样的事一次也不要发生。所以,他像筹划最后一场决战那样,对每个细枝末节都思虑周详:一切都要与众不同,如此方能在一个于巅峰上过完一生的女人心中激起新的好奇、新的兴致和新的希望。这封信应该要提供一种蠢蠢欲动的幻想,并且给予她足够的勇气,把某个阶层的不公偏见扔进垃圾堆里去。她原本并不出身于那个阶层,可那个阶层最终却变得比其他任何阶层都更像她的出身之处。这封信应该教会她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他清楚地知道不能期待立刻得到答复,其实只要信不退回,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这封信果然没有退回来,以后的每一封也都没有退回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焦虑与日俱增。越久不见退信,他就越希望得到一封回信。一开始,他写信的频率取决于他手指的灵活程度:先是每星期一封,后来每星期两封,最后是每天一封。对于邮电事业从他当旗手的时代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进步,他备感欣慰,因为他不必再冒被人发现每天到邮局去给同一个人寄信的风险,也不必冒险找人送信,因为这人有可能把事情说出去。相反,只要派一个职员买回能用上一个月的邮票,再把信塞进分布在老城区的三个邮筒中的任何一个,这简直易如反掌。很快,他把这个习惯纳入了他的生活常规:他利用不眠的夜晚写信,然后在第二天去办公室的路上,让司机在街角的邮筒前停一分钟,自己下车亲自把信放进去。他从不让司机代他投信,尽管在一个雨天的早晨,司机曾想帮他这样做。还有时,他小心谨慎,不止带一封信,而是同时带上好几封,为了显得更加自然。司机当然不知道,那些凑数的信件不过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寄给自己的几张白纸,因为他从不与任何人互通私人信件,除了每个月末会写信给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汇报一下他对姑娘的行为、精神状态、健康情况以及她在学习上取得的好成绩的个人印象。

从第一个月起,他就开始给信编号,像报纸上的连载小说一样,在每封信的开头对上一封信做一小结,生怕费尔明娜·达萨看不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此外,自从信的频率变成每日一封后,他把带有哀悼纹饰的信封换成白色的长信封,这样一来,它们看上去就像千篇一律的商业信函,不知出自何人之手。从一开始,他就准备好让自己的耐心经受更大的考验,至少,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是在用所能想出的唯一与众不同的方法浪费时间,就要坚持下去。的确,他等待着,不像年轻时那样带有种种苦痛烦忧,而是以一个坚如磐石的老人的固执等待。反正,这个老人在一家已经一帆风顺、只身前进的河运公司里也别无他事可想,别无他事可做。他坚信自己能活下去,并能完美地保持他的男性机能,一直等到明天、后天,或者永远等下去。费尔明娜·达萨最终会说服自己,她那孤独寡妇的焦虑与痛苦没有其他出路,唯有向他放下吊桥。

与此同时,他仍旧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由于预见自己会得到一个圆满的答复,他对房子进行了第二次整修,以使它配得上那个自它被买下来那天起,就该来当女主人的人。他遵守承诺,又去看了几次普鲁登西娅·皮特雷,以向她证明尽管年岁不饶人,他还是爱她的,而且不只是在孤苦无依的夜晚,有几次还是在大白天,从敞开的大门走进去的。他仍旧从安德雷娅·瓦隆的家门前经过,直到有一天看见浴室的灯熄着,便进去在她的床上粗野地尝试各种疯狂的举动,尽管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让自己不失去爱的习惯,其依据是他的一个到那时为止尚未被证伪的迷信,即一个人只要坚持做·爱,身体就会一直管用。

唯一的障碍是他与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关系。他继续让司机每星期六上午十点到寄宿学校去接她,但他不知道周末该拿她怎么办。他第一次没有亲自陪她,她对这一变化十分不悦。他将她托付给女佣,让她们带她去看下午场的电影,听儿童公园的露天音乐会,参加慈善抽奖;又或者为她安排好星期日的活动,让她和同学一起玩,为的就是不必再把她带进办公室后面那座隐秘的天堂——她第一次去过之后,就总想再去那里。他沉浸于对未来的崭新幻想之中,竟没有注意到,女人其实可以在三天内就变得成熟,而自从他到父亲港的机动帆船上把她接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不管他如何想让这一变化进展温和,对她来说都是极其残忍的,而且她无法明白这其中的缘由。那天在冷饮店里,他告诉她真相,说自己就要结婚了,她霎时间被吓坏了,可随后又觉得这种可能性近乎荒谬,便又把它抛在脑后。然而,她很快看出来,他表现得就像真的一样,总是莫名其妙地支支吾吾、闪烁其词,就好像他不是比她大六十岁,而是比她小六十岁似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见她在他的卧室里试着用打字机打字。她打得相当不错,因为在学校学过这门功课。她已经打了多半页纸,全都是不假思索自动打出来的,但时不时就很容易从某个词中瞧出她的心境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弯下身子,趴在她肩上读着她写的话。他那男人的热气、断断续续的呼吸,以及衣服上散发出的和枕头上一样的香水味,使得她一阵慌乱。她已不再是那个初来乍到的小姑娘了。那时,他得一件一件地为她脱掉衣服,像哄骗婴儿似的哄她说:先脱掉小鞋子,给小熊穿,再把小衬衫脱下来给小狗穿,再把小花衬裤脱下来给小兔子穿,现在,亲亲爸爸香喷喷的小鸟。不,她如今已成了一个真真正正、地地道道的女人,喜欢享有主动权。她继续用右手的一个指头打字,左手却在摸索他的大腿,探寻着它,找到了它,感觉到它又复活了、生长了、急促地喘着气,他那老人的呼吸变得磕磕绊绊,艰难无比。她了解他:从这一刻起,他就会失去控制,抛开理智,屈服于她的意志,在一切结束之前,无法再找到回头的路。她拉着他的手,慢慢把他带到床上,就像牵着一个走在街上的可怜的盲人。她带着居心不良的温柔,一块块地把他肢解,按照她的喜好撒上盐、胡椒,再放上一瓣蒜、一片月桂叶,倒进切碎的洋葱和柠檬汁,在盘中腌至恰到好处,而炉子早已调到合适温度,一切都准备妥当。家中没有别人。女佣们出门了,负责修缮房子的泥瓦匠和木匠星期六不干活——整个世界都是他们两个人的。但在深渊的边缘,他竟步出了销魂的仙境,推开她的手,坐起身来,用颤抖的声音说:

“小心,我们没有小橡胶套了。”

她仰面朝天地在床上躺了许久,一直在想。当她提前一小时返回寄宿学校时,已经完全不再有想哭的欲·望了。她调整好嗅觉,磨尖了爪子,定要找出那只躲在背后搅乱她生活的狡兔的踪迹。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犯了一个男人的错误:他以为她在自己的努力徒劳无功之后,已经决定忘记一切了。

他忙着自己的事情。六个月过去了,完全没有一点回音。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天明,迷失在一种新的失眠的荒漠之中。他想,费尔明娜·达萨一定由于那淡雅的信封打开了第一封信,也一定看到了那在往日的信中熟识的首字母,她一定是把它扔进了烧垃圾的火堆,甚至都不愿费事去撕碎它。此后的信,她也定是一看到信封便连拆也不拆地做出了同样处理,直到时间的尽头,而最终,他也文思枯竭,再写不出什么新鲜东西来了。他不相信这世上有女人能抵制住这样的好奇,对半年来每天收到的信是用什么颜色的墨水写的都不关心。但如果真有这样的女人,那也只可能是她。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感到,暮年的岁月不是奔涌向前的激流,而是一个无底的地下水池,记忆从这里慢慢流走。他的智慧渐渐枯竭。在拉曼加的那座别墅周围转悠了几天之后,他意识到,用年轻时的手段终究难以敲开被葬礼封死的大门。一天早上,他在电话簿上寻找某个号码时,偶然找到了她的号码。他拨通了电话。铃声响了好几遍,终于,他听到并辨出她的声音,声音严肃而微弱:“喂?”他没有说话,挂上了话筒,那个虚无缥渺的声音感觉无限遥远,削弱了他的意志。

就在那几天前后,莱昂娜·卡西亚尼庆祝自己的生日,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邀请到她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不在焉,把鸡肉的酱汁洒在了身上。她把餐巾的一角在水杯中蘸湿,为他擦净衣服的翻领,接着又给他戴上围嘴,以免发生更糟糕的事故:这样一来,他简直就像一个老婴儿。她发现,用餐时他好几次把眼镜摘下来,用手帕擦拭,因为他的眼睛不停地流泪。喝咖啡时,他竟然手拿着杯子睡着了,她想不吵醒他,悄悄地把杯子接过来,可是他却惊醒了,尴尬地掩饰道:“我只是在休息眼睛。”莱昂娜·卡西亚尼上床睡觉时,吃惊地想着,他竟已老得这般明显。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一周年时,他的家人送出请柬,邀请大家出席大教堂举行的纪念弥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此时仍没有收到任何回音。这促使他大胆决定,尽管没受到邀请,也要去参加弥撒。这是一次奢华多过伤感的社交活动。前几排的座位是终身及世袭的荣誉席位,椅背的铜牌上刻着主人的名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最早到达的客人之一,为的是能坐在一个费尔明娜·达萨必然会经过并且看见的位置上。他想,最佳位置应该是正殿,在那些保留座位的后面。但出席的人太多了,那里根本找不到空位子。于是,他不得不坐到了穷亲戚们所在的中殿。从那里,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挽着儿子的手臂走进来,穿着一袭黑色天鹅绒裙子,袖子长及手腕,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一长排扣子从脖子直到脚尖,就像主教的长袍。她肩上搭着一块卡斯蒂利亚手工编织的窄披肩,而没有像其他寡妇,甚至许多渴望成为寡妇的女人那样头戴面纱帽。她那未施粉黛的脸颊发出一种雪花石膏般的光芒,柳叶形的眼睛在正殿巨大的吊灯下显现出特有的勃勃生机。她走路的时候,腰板是那样的笔直,神情是那样的高傲,姿态是那样的从容,看上去似乎还没有儿子年龄大。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站在那里,用指尖撑着前排座椅的靠背,直到一阵眩晕的感觉过去,他感到自己和她不止七步之遥,而是处在两个不同的时空。

费尔明娜·达萨在几乎整个仪式期间都站在正对主祭台的家族座位那儿,像看歌剧一样神态优雅。但最后,她打破礼拜仪式的常规,没有按照当时的习惯在原地接受人们向她重表哀悼之情,而是走了出来,向每一位来宾表示谢意:这是一个革新举动,与她的为人十分相配。她逐一向大家问候,最终来到穷亲戚的座位跟前。然后,她又环视了一下四周,以确保没有漏掉一位相识的客人。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感到有一股超自然的风将他从众人中推了出来:她看见了他。费尔明娜·达萨以她在社交场合一贯的敏捷自如离开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向他伸过手来,带着极为甜美的微笑对他说:

“感谢您的到来。”

 

共 5 条评论

  1. 匿名说道:

    理解不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爱情观

    1. 匿名说道:

      正如第一章里的一句话:他把她理想化了,把不可能的美德和情感都给了她。正是因为这样,加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日以继夜的精神想像,才导致了他这种扭曲的爱情观。世界上没有长情的恋爱,只有将就的婚姻。

  2. 匿名说道:

    为啥从他写信给弗尔明娜开始,就放弃了和小姑娘**,和其他的女的仍然继续**呢 ???

    1. 匿名说道:

      因为他的良心认为少女是纯洁的,他怕道德上对不住达萨,对不住内心为自己树立的形象

    2. 匿名说道:

      因为他已经做好和费尔明娜结婚的打算,和情妇们幽会并不影响他的结婚计划,反而给他一种身体还行的假象;而小女孩的被监护人,在他的“婚后生活”里依旧会存在,所以必须提前改变他们的相处模式来适应“婚后生活”,当然,结婚也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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