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弩小说

第六十三章 提利昂

乔治·R·R·马丁2015年06月21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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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俯瞰国王大道的丘陵上,搭起了一张原松木做成的折叠长桌,其上铺好了金黄桌布。泰温公爵的大帐就在桌旁,红金相间的大旗飘扬于长竿之上,而他本人便是在此与手下重要骑士和诸侯共进晚餐。

提利昂到得有些迟,他骑了一整天马,此刻浑身酸痛,摇摇摆摆地爬上缓坡,朝父亲走去,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何等滑稽模样。这天的行军路途漫长,令人筋疲力竭。今晚他打算喝个酩酊大醉。时间已是黄昏,空中满是流萤,仿佛有了生命。

厨子正端上当晚的主菜:五只烤得金黄酥脆,嘴里含着不同水果的乳猪。闻到香味,他口水都流了出来。“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叔叔身边的板凳上坐下。

“提利昂,我看还是让你去埋葬死者好了。”泰温公爵说,“要是你上战场也跟上餐桌一般慢,等你光临,仗都已经打完了。”

“哎,父亲,留一两个农民给我对付总行吧?”提利昂回答,“不用太多,我这个人向来不贪心。”他自顾自地斟满酒,一边看着仆人切猪肉,松脆的皮在刀子下哔啪作响,滚烫的油汁流下来。提利昂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象了。

“据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史塔克军已从孪河城南下,”父亲一边看着仆人把肉片放进他的木盘,一边说,“佛雷大人的部队加入了他们。此刻敌军就在北边,离我们大概一日行程。”

“父亲,您行行好,”提利昂说,“我正要开始吃呢。”

“提利昂,一想到面对史塔克家那小鬼,你就吓成这样?换成你哥哥詹姆,他只怕会迫不及待想大显身手。”

“我宁可对这头猪大显身手,罗柏·史塔克既没这么嫩,更没这么香。”

负责辎重补给的莱佛德伯爵——一个无趣的家伙——向前一靠:“希望你那群野蛮人不像你一样没用,否则我们精良的装备就白白浪费了。”

“大人,我保证我那群野蛮人会让你的装备物尽其用。”提利昂回答。之前,当他告诉莱佛德需要武器和护甲,用来装备乌尔夫从山上找来那三百人时,莱佛德的表情活像是别人要他交出自己的闺女。

莱佛德伯爵皱起眉头。“我今天碰见了那个浑身是毛的高个子,那家伙坚持要拿两把战斧。他挑的可都是黑色重钢打造,两面月刃的上等货色。”

“夏嘎喜欢双手操家伙。”提利昂看着侍者把一盘冒烟的烤猪肉放在面前,一边说。

“他自己那柄木斧还挂在背后。”

“我想夏嘎的意思是,三把斧头肯定比两把好。”提利昂伸出拇指和食指探进盐碟,在肉上洒了一大把。

这时凯冯爵士倾身向前:“我们有个想法,开战的时候,打算把你和你那群野人放在前锋。”

凯冯爵士的“想法”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提利昂原本已拿匕首刺好一块肉,正往嘴边送,一听此言连忙放下。“前锋?”他有些怀疑地重复。若不是父亲大人对他的能力突然产生了敬意,就是打算彻底除掉这个老让他出丑的儿子。至于是前者,还是后者,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们看起来很威猛。”凯冯爵士道。

“威猛?”提利昂突然惊觉自己像只训练有素的鸟儿一样不断重复叔叔的话。父亲则在旁观看,严加审度,仔细衡量他所说的每一个字。“让我告诉你他们有多威猛。昨天晚上,有个月人部的家伙为了一根香肠,捅死了一个石鸦部的人。所以呢,今天我们扎营时,三个石鸦部的人抓住凶手,割开他的喉咙为同伴报仇。或许他们想拿回香肠,我不确定。波隆好不容易才阻止夏嘎剁掉那死人的老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即便如此,乌尔夫还坚决要求对方为这个血债付出赔偿金,可康恩和夏嘎不肯。”

“士兵缺乏纪律,表示指挥官领导无方。”父亲说。

哥哥詹姆总有办法使人忠心追随,甚至赔上性命都在所不惜,提利昂可没这本领。他拿黄金换取忠诚,用姓氏使人服从。“您的意思是,换成个子高点的人,可以多些威严,吓他们不敢乱来,对吧,大人?”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向弟弟。“若我儿子的手下不愿服从他的命令,那么前锋显然不适合他。毫无疑问,应该让他殿后,负责保护辎重货车。”

“父亲,不需要这么替我着想。”他怒道,“如果您没别的地方给我指挥,就让我来率领前锋。”

泰温公爵打量着他的侏儒儿子。“我可没说让你指挥,你是格雷果爵士的部属。”

提利昂咬了口猪肉,嚼了两下,然后愤怒地吐出来。“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饿。”说着他别扭地爬下长凳。“诸位大人,我先告退了。”

泰温公爵点头同意。提利昂转身一跛一跛地走下山丘,心里很清楚身后众人的目光。一阵哄笑传来,但他没有回头,只暗自希望他们最好都被乳猪噎死。

夜幕已然低垂,将所有旗帜染成黑色。兰尼斯特军的营地位于河流和国王大道之间,绵延数里。在众多人马和树林之中,非常容易迷路。果不其然,提利昂茫然地走过十几个大帐篷和百余座营火,忽然迷失了方向。萤火虫在营帐间窜动,有如游荡的星星。他闻到蒜肠的香味,辛辣又可口,令他空空的肚腹饥肠辘辘。他听见远处有人唱起情色小曲,一个女人咯咯笑着从身边跑过,身上只盖了件深色斗篷,一个醉酒的人追在她后面,没两步就被树根绊倒。更远的地方,两名长矛兵隔着小溪,就着渐渐黯淡的天光,练习格挡和突刺的技巧,赤·裸的胸膛上大汗淋漓。

无人看他一眼,无人与他交谈,无人注意到他。在他周围,全是宣誓效忠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属,一共多达两万人的庞大军团。然而他,却孤独无依。

后来,他总算听到夏嘎低沉浑厚的笑声透过夜色轰隆传来,便循着笑声,找到石鸦部过夜的小角落。科拉特之子康恩朝他挥挥一大杯麦酒。“半人提利昂!过来,来我们火边坐坐,跟石鸦部一起吃肉,我们弄到一头牛。”

“我看到了,科拉特之子康恩。”巨大的血红牛尸被架在熊熊营火之上,用一根粗如小树的烤肉叉串起——恐怕那根叉子原本就是一棵小树罢。鲜血和油汁滴落火焰中,两个石鸦部的人合力转着牛。“谢谢你,等牛烤好后叫我一声。”依目前的情形看来,或许能赶在开战前吃到。他继续往前走。

每个部落都生了自己的营火;黑耳部不和石鸦部共食,石鸦部不和月人部共食,而任何部落都不和灼人部共食。他好不容易才从莱佛德伯爵那儿弄来的帐篷,就位于四部营火中间。来到帐前,提利昂发现波隆正和他新来的仆人们喝酒。泰温公爵派来一个马夫和一个贴身仆人照料他起居,甚至还坚持他应该带个侍从。他们围坐在小营火的灰烬旁,在场的还有个女孩;纤细、黑发,看来不超过十八岁。提利昂打量了她一会儿,这才瞥见火烬里的鱼骨头。“你们吃了什么?”

“大人,是鳟鱼。”他的马夫说,“波隆抓的。”

鳟鱼,他心想,烤乳猪。父亲真该死。他有些哀怨地望着鱼骨,肚子咕噜叫。

他的侍从把原本要说的话吞了下去,这孩子很不幸地姓了派恩,波德瑞克·派恩,是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爵士的远亲……几乎和他一样沉默寡言,虽然并非没有舌头。某一天,提利昂叫他把舌头吐出来,确定一下。“的确是舌头,”他评说,“哪天你总得学着用。”

今天这种时候,他可没耐性去套那孩子的话。他更怀疑父亲派这小鬼来当侍从,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于是提利昂把注意力转移到女孩身上。“就是她?”他问波隆。

她优雅地起身,从五尺多的高度俯瞰他。“是的,大人,而且她自己会说话,如果您高兴的话。”

他歪歪头。“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别人叫我小恶魔。”

“我母亲为我取名雪伊,别人也常这样叫……我。”

波隆哈哈大笑,提利昂也不禁扬起嘴角。“那么,就请进帐罢,雪伊。”他为她掀起帷幕,进去之后,燃起一支蜡烛。

军旅生活多少有些补偿,无论在何处扎营,必定有人循踪而至。今天行军结束时,提利昂叫波隆去给他找个像样的营妓。“最好年轻一点的,当然,越漂亮越好。”他说,“如果她今年洗过澡,那最好,如果没有,把她先洗干净。务必告诉她我的身份,以及我是什么德行。”杰克以前通常懒得说明,于是许多女孩初次见到这位她们受雇服侍的贵族少爷时,眼底的神情便油然而生……那是一种提利昂·兰尼斯特这辈子难以忍受的神情。

他拿起蜡烛,把她仔细打量一番。波隆眼光不错:她生得一双雌鹿般的眸子,身形纤细,乳··房小而结实,脸上的笑容时而羞怯、时而傲慢、时而邪恶。他挺满意。“大人,要我脱衣服吗?”她问。

“稍等,雪伊,你是处女吗?”

“大人,您高兴的话,就这样想吧。”她故作庄重地说。

“小妹妹,知道真相我才会高兴。”

“是吗?那您得付双倍的钱。”

提利昂认为他们简直是绝配。“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有的是黄金,你会发现我是个很慷慨的人……但我要的不只是你两腿间的东西——当然那个我肯定要。我要你和我一起住,为我倒酒,陪我说笑,每天在我奔波之后替我按摩双脚……而且,不管我留你一天还是一年,只要我们在一起,你就不许跟其他男人上床。”

“很公道。”她伸手向下,抓住自己粗布薄衫的裙·摆,流畅地上拉过头,丢到一边。底下除了裸·体,空无一物。“大人不把蜡烛放下来,可是会烧到手的。”

提利昂放下蜡烛,牵起她的手,轻轻拉拢。她俯身亲吻他,嘴里有蜂蜜和苜蓿的味道,她的手指灵活熟练地找到他衣服的绳结。

当他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用低回的亲密话语和颤抖的喜乐喘息来迎接他。提利昂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但由于她装得非常逼真,他也就不以为意,毕竟这背后的真相他可不想知道。

完事后,当她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提利昂才明白自己真的很需要她,或者像她这样的人。自他随哥哥及劳勃国王一行前往临冬城至今,已经快一年没和女人睡过了。而明天,或者后天,他就可能战死,果真如此,他死的时候宁可想着雪伊,也不要想着父亲大人、莱莎·艾林或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他感觉到她柔软的胸·部靠上自己臂膀,那是一种无比美妙的感觉,在他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首歌。静静地,轻轻地,他哼唱起来。

“大人,唱什么哪?”雪伊靠着他呢喃道。

“没什么,”他告诉她,“只是我小时候学的一首曲儿罢了。快睡罢,小宝贝。”

待她闭上双眼,呼吸变得深沉而规律,提利昂轻轻地从她体下抽身离去,惟恐打扰她好梦。他浑身赤·裸地下床,跨过他的侍从,走到帐篷后去撒尿。

波隆盘腿坐在一棵栗子树下,靠近拴马的地方,睡意全无地磨着利剑;这佣兵似乎不像别人那般需要睡眠。“你在哪儿找到她的?”提利昂一边尿,一边问他。

“从一个骑士手上抢的,那家伙根本不愿放弃她,是你的名字让他改变了主意……当然,还有我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好极了,”提利昂苦涩地说,一边甩干最后几滴尿液。“我记得我说的是‘帮我找个妓女’,不是‘帮我造个敌人’。”

“漂亮的早抢光了,”波隆道,“你要想换个没牙的丑婆娘,我很乐意帮你把她送回去。”

提利昂跛着脚走到他身边坐下。“你这话要给我老爸听到,必定被加上无礼放肆的罪名,发配去挖矿。”

“好在你不是你老爸,”波隆回答,“还有一个鼻子长满疱子的,你要么?”

“那岂不伤了你的心?”提利昂回敬,“我就留着雪伊。你不会刚巧注意到那骑士叫什么名字吧?打仗的时候,我可不想让他在我身边。”

波隆霍地起身,动作如灵猫一般迅捷优雅,手心转着剑。“侏儒,打仗时我会在你身边。”

提利昂点点头,他的皮肤裸露在外,觉得夜晚的空气十分温暖。“保我这场仗活下来,要什么奖赏随你挑。”

波隆将长剑从右手抛到左手,然后试着挥了一下。“谁想杀你这种人?”

“我老爸就是一个。他派我打前锋。”

“是我也会这么安排。小矮人举个大盾牌,教他们的箭手头痛死。”

“听你这么一说,我的心情竟大为振奋,”提利昂道,“我一定是疯了。”

波隆收剑入鞘。“毫无疑问。”

提利昂回到帐篷,发现雪伊已经翻身用手肘枕着脸,睡意未消地喃喃说:“我一醒来,大人就不见了。”

“大人这不就回来了么。”他钻进被窝,在她身边躺下。

她探手伸到他畸形的双腿之间,发现他硬了起来。“的确是回来了哟。”她悄声说,同时抚弄他。

他问她是被波隆从谁手上带来的,她说出一个小贵族的随从的名字。“大人,您用不着担心他。”女孩说,手指忙个不休。“他是个不起眼的小家伙。”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又是什么?”提利昂问她,“难不成我是个巨人?”

“哎哟,可不是嘛,”她愉悦地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说完她骑到他身上,一时之间,几乎就让他相信她的话。提利昂微笑着睡去……

……直到被黑暗中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吵醒,雪伊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悄声道,“大人您醒醒,我好怕。”

他有气无力地坐起来,掀开毛毯,号音响彻夜空,狂野而急促,仿佛在喊着:快啊,快啊,快啊。他听见人们的叫喊、枪矛的撞击、马儿的嘶鸣,好在没有打斗。“是我父亲的喇叭,”他说,“这是作战集合令。史塔克军离我们不是还有一天路程么?”

雪伊摇摇头,眼睛睁得老大,面色苍白。

提利昂呻·吟着下床,摸索着走到帐外,一边叫唤他的侍从。苍白的迷雾自夜幕中飘浮过来,宛如河面上悠长的白手指。人和马在黎明前的寒气里跌跌撞撞,他们忙着系紧马鞍,将货物运上马车,并熄灭营火。号角再度吹响:快啊,快啊,快啊。骑士们纷纷跃上不住吐气的战马,步兵则边跑边扣上剑带。当他找到波德①时,那孩子正轻声打着鼾。提利昂扬腿狠狠地踢了他肋骨一脚。“快把我盔甲拿来,”他说,“动作快。”波隆从雾中跑来,已然全副武装,骑在马上,戴着那顶饱经击打的半罩头盔。“发生什么事了?”提利昂问。

“史塔克那小鬼抢先一步,”波隆道,“他趁夜色沿国王大道南下,就在我们北方不到一里,全军成战斗阵形。”

快啊,号角仿佛在喊,快啊,快啊,快啊。

“叫原住民准备出动。”提利昂缩回帐篷。“我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他朝雪伊叫道。“就那件,不对,是那件皮衣,该死,对对,把我靴子拿来。”

等他穿好衣服,侍从已把他的盔甲排好。这身盔甲实在不起眼。提利昂本有一套上好的重铠,特别精心打造,适合他畸形的身体,只可惜而今好端端放在凯岩城,与他相隔千里。他只好将就一下,在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东拼西凑:锁甲和头套,一名战死骑士的护喉,圆盘护膝,铁手套和尖角钢靴。其中某几件有装饰,有的则样式普通,通通都不成套,颇不合身。他的胸甲原本是要给个子更大的人穿的;为了对付他那颗不合比例的大头,他们找来一个水桶状的大盔,顶端有根一尺长的三角尖刺。

雪伊协助波德为他扣上扣环和系带。“如果我死了,记得要为我掉眼泪。”提利昂告诉妓女。

“你人都死了,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

“我相信你会。”雪伊为他戴上巨盔,波德随即将之与护喉相连。提利昂扣上腰带,挂好短剑和匕首,沉甸甸的。这时马夫牵来他的坐骑,那是一头结实的棕色大马,身上的护甲和他一样厚实。他得别人帮忙才上得了马,只觉自己如有千石重。波德递上他的铁木镶钢边大盾,然后是他的战斧。雪伊退开一步,上下打量他一番。“大人您看起来很威武。”

“大人我看起来像个穿着滑稽盔甲的侏儒。”提利昂酸酸地说,“不过我谢谢你的好意。波德瑞克,倘若战事对我方不利,请护送这位小姐平安回家。”他举起战斧向她致意,然后调转马头,飞奔而去。他的肚子里好似打了一个结,绞得很紧,痛得厉害。在他身后,他的仆人连忙开始拔营。朝阳自地平线升起,一根根淡红的手指从东方伸出。西边的天空是一片深紫,缀着几颗星星。提利昂不知这是否会是他今生所见最后一次日出……也不知思索这类事情是否就是怯懦的表现。哥哥詹姆在出战前想过死亡么?

远处响起军号,低沉哀怨,令人灵魂不寒而栗。原住民纷纷爬上骨瘦如柴的山地坐骑,高声咒骂、彼此嘲弄,其中几个明显是醉了。提利昂领军出发时,空气中游移的雾丝正逐渐被东升旭日所蒸发,马儿吃剩的青草上凝满露水,仿佛有位天神刚巧路过,洒下整袋钻石。高山氏族紧跟在他身后,各个部落的人各自追随自己的领袖。

黎明的晨光中,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军队有如一朵缓缓绽开的钢铁玫瑰,尖刺闪闪发光。

中军由叔叔指挥,凯冯爵士已在国王大道上竖起旗帜。步弓手排成三列,分立道路东西,冷静地调试弓弦,箭枝在腰间晃动。成方阵队形的长枪兵站在弓箭手中间,后方则是一排接一排手持矛、剑和斧头的步兵。三百名重骑兵围绕着凯冯爵士、莱佛德伯爵、莱顿伯爵和沙略特伯爵等诸侯及其随从。

右翼全为骑兵,共约四千人,装甲厚重。超过四分之三的骑士齐聚于此,有如一只巨大钢拳。该队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指挥。提利昂看到他的掌旗官展开旗帜,家徽立即显露:一棵燃烧之树,橙色与烟灰相间。在他身后有佛列蒙爵士的紫色独角兽,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以及史威佛家族的矮脚公鸡等旗号。

父亲大人则坐镇大帐所在的丘陵之上,四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多达五千人。泰温公爵向来指挥预备队,身处可将战况尽收眼底的高地,视情形将部队投入最需要的地方。

即便从远处观之,父亲也依旧辉煌耀眼。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他的大披风由难以计数的金缕丝线织成,重到连冲锋都鲜少飘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将坐骑后腿完全遮住。普通的披风钩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随时准备一跃而出。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于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他的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铠,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钩扣都镀上了金。红钢铠甲经过一再打磨,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这时,提利昂已可听见敌军的隆隆战鼓。他记起上次在临冬城大厅,看见罗柏·史塔克坐在他父亲的高位上,手中未入鞘的长剑闪闪发光。他记得冰原狼自暗处攻来的景象,突然间仿佛又看到它们咆哮着向他扑来,咧嘴露出尖牙利齿。那小鬼会带狼上战场吗?这念头令他大感不安。

经过整夜无休的长途行军,北方人此刻一定筋疲力竭。提利昂不明白那小鬼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难道想趁对方熟睡时攻其不备?这样的机会实在不大,抛开其他方面不谈,泰温·兰尼斯特对战争可是精明之极。

前锋军在左方集结。当先便是黄底的三黑狗旗,格雷果爵士正在旗下,骑着提利昂平生所见最大的马。波隆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打仗时,记住跟着大个子。”

提利昂严厉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为什么?”

“他们是最棒的箭靶,瞧那家伙,他会吸引全战场弓箭手的目光。”

提利昂笑笑,转用全新的观点审视魔山。“我得承认,我还从没这么想过。”

克里冈的装备半点也称不上华丽:盔甲是深灰色的厚重钢板,其上只有长期剧烈使用的痕迹,没有任何纹章或装饰。他的佩剑是一把双手巨剑,然而格雷果爵士单手提起浑如常人拿匕首一般轻松。此刻,他正以剑尖戳指,喝令众人就位。“谁要敢逃跑,我就亲手宰了他!”他咆哮道,转头看到了提利昂。“小恶魔!你守左边,看你有没有能耐守住河流。”

那是左军的最左翼,只要守住这里,史塔克军便无法从侧面包抄——除非他们的马能在水上跑。提利昂领军朝河岸行去。“你们看!”他以斧指河,叫道。“就是这条河。”一层白雾依然如毯子般笼罩水面,暗绿河水奔流其下。浅滩满布泥泞,遍生芦苇。“我们负责防守此地。无论发生什么,保持靠近河流,决不要让它离开视线,决不能让任何敌人进到河流和我们之间。他们要玷污我们的河水,我们就剁掉他们的命根子,丢进河里喂鱼吃。”

夏嘎双手各持一斧,这时他两斧用力一敲,发出巨响。“半人万岁!”他叫道。石鸦部的人立刻跟进,黑耳部和月人部也照样呼喊。灼人部虽然没叫,但他们拿起枪剑互击。“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提利昂骑马绕圈,检视战场。周围的土地崎岖不平:岸边是滑软泥泞,低缓上坡,升向国王大道,再往东去,则是多石的破碎地形。丘陵有些许林木点缀,不过此间树木多半已被伐尽,辟作农田。他听着战鼓,心脏在胸口随着节奏怦怦跳动,在层层的皮衣钢甲下,他的额际冷汗直流。他看着魔山格雷果爵士策马在战线上来来去去.高声喊话,指手画脚。左军的组成也多是骑兵,然而并不若右翼那样是由骑士和重装枪骑兵组成的钢拳,而是西境的杂牌部队:仅穿皮甲的弓骑兵、大批毫无纪律的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骑着犁马、手持镰刀和祖父辈遗留的生锈刀剑的庄稼汉,兰尼斯港小巷中找来、并未完成训练的男孩……以及提利昂和他的高山氏族。

“等着喂乌鸦吧。”波隆在他身边低声呢喃,说出了提利昂没说的话,他不由得点头同意。父亲大人难道失却了理智?左翼不仅没有矛兵,弓箭手很少,骑士更是稀罕,尽是些装备低劣、未加防护的人,况且还是由一个行事不经大脑、全凭意气用事的残暴粗汉所率领……如此可笑的一支军队,父亲竟期望他们守住左翼?

他没有时间仔细思考,鼓声愈来愈近,咚咚咚咚,潜进他的皮肤之下,令他双手抽搐。波隆拔出长剑,刹那间,敌人已出现在前方,从丘陵顶端漫山遍野地冒出来,他们躲在盾牌和长矛构成的壁垒之后,整齐划一地迈步前进。

诸神该死,瞧瞧他们有多少人,提利昂心想,不过他明白父亲的总兵力比较多。敌军的首领们骑着披甲战马,领导士兵前进,掌旗官举起家族旗帜与之并肩而行。他瞥见霍伍德家族的驼鹿旗帜、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旗、赛文伯爵的战斧旗、葛洛佛家族的盔甲铁拳……其间更有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旗,前几天父亲还信誓旦旦地说瓦德大人不会出兵。史塔克家族的白色旗帜四处可见,旌旗在风中飘荡,翻飞于长竿之上,灰色的冰原狼仿佛也在旗帜上奔跃。那小鬼在哪里?提利昂纳闷。

军号响起,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低沉而悠长,有如来自北方的冷风,令人不寒而栗。兰尼斯特的喇叭随即回应,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宏亮而不驯,只是提利昂的心中却觉得比较小声,且有些不安。他的五脏六腑一阵翻搅,涌起一股恶心,眩然欲呕;他暗暗希望自己可别因反胃而死。

当号声渐息,嘶嘶声填满了空缺。在他右边,道路两侧的弓箭手洒出一阵箭雨,北方人开步快跑,边跑边吼。兰尼斯特的弓箭如冰雹一般朝他们身上招呼,百枝,千枝,刹那间不可胜数。不少人中箭倒地,呐喊转为哀嚎。这时第二波攻击已从空中落下,弓箭手们纷纷将第三枝箭搭上弓弦。

喇叭再度响起,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格雷果爵士挥动巨剑,吼出一声命令,几千个人的声音随即回应。提利昂一踢马肚,放声加入这个嘈杂的大合唱,随后前锋军便向前冲去。“河岸!”当他们策马开跑,他对原住民吼道,“记住!守住河岸!”开始冲刺时,他还在前方带头,但齐拉随即发出一声毛骨悚然的凄厉呐喊,从他身边向前窜去,夏嘎狂吼一声,也跟了上去,原住民们纷纷跟进,把提利昂留在他们扬起的烟尘中。

正前方,一群敌军枪兵组成半月阵形,有如一只两面生刺的钢剌猬,躲在绘有卡史塔克家族日芒纹章的高大橡木盾后方,严阵以待。格雷果·克里冈率领一队精锐的重装骑兵,成楔形阵势,率先与之接战。面对大排长枪,半数的马在最后一刻停止冲刺,闪避开去。有的则是横冲直撞,枪尖贯胸而出,当场死亡,提利昂看到十来个人因此倒地。魔山的坐骑被一根带刺枪尖刮过脖颈,它人立起来,伸出镶蹄铁的双脚便往外踢。发狂的战马跃入敌阵,长枪自四面八方向它捅来,但盾墙也同时在它的重压之下瓦解,北方人脚步踉跄地闪避这只动物的垂死挣扎。战马轰然倒下,吐血身亡,魔山却毫发无伤地起身,高擎双手巨剑,展开疯狂攻击。

夏嘎趁敌方的盾墙上的裂缝还来不及合拢,也冲了进去,石鸦部的人众紧跟在后。提利昂高叫:“灼人部!月人部!跟我来!”不过他们大都已冲到他前面去了。他瞥见提魅之子提魅的坐骑倒地而死,人则跳开脱身;有个月人部民被钉死在卡史塔克家的长矛上;康恩的马则扬腿踢断敌人的肋骨。这时,一阵箭雨洒在他们头上,究竟从何而来,他说不准,总之对史塔克军和兰尼斯特军一视同仁。它们或从盔甲上弹开,或找到暴露的血肉。提利昂举起盾牌,躲在下面。

在骑兵的冲击下,刺猬逐渐崩解,北方人纷纷后退。提利昂看见有个矛兵愚蠢地朝夏嘎直冲过去,结果被夏嘎战斧一挥正中胸膛,穿透盔甲、皮革、肌肉和肺,顿时毙命。斧刃卡在对手胸膛里,但夏嘎马不停蹄,又用左手的战斧将另一个敌人的盾牌劈成两半,右手的尸体则绵软无力地随马弹跳颠簸。最后,死尸滑落地面,夏嘎高举双斧,交互撞击,发出慑人的呐喊。

这时他自己也冲入了敌阵,战场瞬间缩小到坐骑周围几尺。一个步兵手持长矛朝他胸膛戳来,他战斧一挥,将矛格开,那人向后跳去,打算再试一次,但提利昂调转马头,把他踩在马下。波隆被三个敌兵团团围住,但他砍断第一支向他刺去的矛头,反手一剑又正中另一个人面门。

一枝飞矛从左方朝提利昂射来,“咚”地一声插在木盾上。他转身追击掷矛者,但对方举盾过头,于是提利昂策马绕着他转,战斧如雨般落在盾上。橡木碎屑四溅,最后北方人终于脚底一滑,仰面摔倒在地,盾牌却刚好挡在身体上。提利昂的战斧够不到他,下马又太麻烦,所以他抛下此人,策马攻击另一目标。这次他从对方后背偷袭成功,战斧向下一劈,正中敌人,却也震得自己手臂酸麻。这时,他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机会,便勒住缰绳,寻找河岸,猛然发现河流竟在右手,看来乱军中他不知不觉调转了方向。

一位灼人部民骑马从他身边跑过,软绵绵地趴在马脖子上,一枝长矛插进肚腹,从背后穿出。虽然人是没救了,但当提利昂看见一名北方士兵跑过去要拉住那匹马的缰绳时,他也冲锋过去。

对方持剑迎战,他生得高大精瘦,穿着一件长衫锁子甲以及龙虾铁手套,不过掉了头盔,鲜血从额头的伤口直流进眼里。提利昂瞄准他的脸,奋力砍去,却被那高个子挥剑格开。“侏儒!”他尖叫,“去死!”提利昂骑马绕着他转,他也跟着旋身,不断挥剑朝他的头颅和肩膀砍劈。刀斧相交,提利昂立时明白高个子不仅动作比他快,力气也比他大上许多。天杀的七层地狱,波隆跑哪儿去了?“去死!”那人咕哝着发动猛烈攻击。提利昂勉强及时举盾,挨下这一记猛击,盾牌仿佛要向内爆开,碎裂的木片从手边落下。“去死!”剑士咆哮着再度进逼,一剑当头劈下,打得提利昂头昏眼花。那人抽回长剑,在他头盔上拉出可怕的金属摩擦,高个子不由得嘿嘿一笑……谁料提利昂的战马突然张口,如蛇一般迅捷地咬掉他一边脸颊,伤口深可见骨。那人厉声尖叫,提利昂一斧劈进他的脑袋。“去死的是你!”他告诉他,对方果然死了。

他正要抽回战斧,却听有人大喊。“为艾德大人而战!”对方声音宏亮,“为临冬城的艾德大人而战!”这名骑士马蹄奔腾,朝他冲来,带刺的流星锤在他头顶挥舞。提利昂还来不及叫唤波隆,两匹战马便轰地撞在一起,流星锤的尖刺穿透右手肘关节处薄弱的金属防护,一阵剧痛顿时炸裂开来,斧头也立刻脱手。他伸手想拔剑,但流星锤呼啦啦转了个圈,又朝他迎面扑来。一声令人作呕的碰撞,他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不记得自己撞到地面,然而待他抬头,上方只有天空。他连忙翻身,想要站起,却痛得浑身发抖,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颤动。将他击落的骑士靠过来,高高在上。“小恶魔提利昂,”他声如洪钟地向下喊,“你是我的俘虏了。投不投降,兰尼斯特?”

我投降,提利昂心想,但话却卡在喉咙里。他发出沙哑的声音,挣扎着跪起来,胡乱地摸索武器:剑、匕首、什么都好……

“投不投降?”骑士高高地坐在披甲的战马上,人和马都活像庞然大物。带刺流星锤慵懒地转着圈。提利昂双手麻木,视觉模糊,剑鞘竟是空的。“不投降就得死。”骑士高声宣布,链锤越转越快。

提利昂踉跄着起身,不觉一头撞上马肚子。马儿发出凄厉的嘶喊,前脚跃起,想要挣开剧痛。鲜血和肉块如雨般喷洒在提利昂脸上,接着,马儿以山崩之势轰然倒地。等他回过神来,面罩里已塞满了泥巴,有东西正在撞击他的脚。他挣脱开来,喉咙紧绷得几乎无法言语。“……投降……”他好不容易挤出声来。

“是,我投降。”一个人呻·吟道,声音充满痛苦。

提利昂拨开头盔的泥土,发现那匹马朝另一方向倒下,正好压在骑士身上。骑士的一只脚被马困住,用来缓冲撞击的手则扭曲成怪异的角度。“我投降。”他继续说,同时用另一只没被折断的手在腰际摸索,抽出佩剑丢在提利昂脚下。“大人,我投降。”

侏儒头晕目眩地弯身拾起那把剑,手稍微一动,阵阵剧痛便自肘部直冲脑际。战事似乎已经转移到别的地方,他所在的位置除了大批尸体,没有活人留下来。乌鸦在上空盘旋、落地啄食。他看到凯冯爵士派出中军支援前锋,大批长枪兵将北方人逼回丘陵,两军正在缓坡上作殊死搏斗,长枪方阵碰上了又一堵由椭圆铁钉盾构成的墙垒。他一边看,只见空中又洒下一阵箭雨,盾墙后的士兵在无情的炮火下纷纷倒地。“爵士先生,我想你们快输了。”他对被马压住的骑士说。对方没有答话。

背后忽然传来蹄声,他急忙旋身,但由于手肘的剧痛,他已无法举剑作战。幸好来的是波隆,他勒住缰绳,往下看着他。

“看来,你还真帮不了什么忙。”提利昂告诉他。

“我看你靠自己也就够了。”波隆回答,“你只把头盔上的刺弄丢了。”

提利昂伸手一摸,巨盔上的尖剌已然整个儿折断。“我没弄丢,我知道它在哪里。看到我的马了吗?”

等他们找到马,喇叭又再度响起,泰温公爵的预备队倾巢而出,沿着河岸朝敌军冲去。提利昂看着父亲急驰而过,身边围绕着五百名骑士,阳光在枪尖闪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金旗帜在头顶飞扬。史塔克家的残余部队在冲击下彻底溃散,有如被铁锤敲打的玻璃。

提利昂盔甲下的手肘又肿又痛,他也就没参加最后的屠杀,转而和波隆前去寻找他的手下。许多人都是在死人堆里找到的。乌玛尔之子乌尔夫倒在一滩渐渐凝固的血泊里,右手肘以下全部不见,身旁还倒卧了十几个月人部的同胞。夏嘎颓然靠坐在一棵树下,全身插满了箭,康恩的头枕在他膝上。提利昂本以为他俩都死了,但当他下马时,夏嘎却睁开了眼睛:“他们杀了科拉特之子康恩。”英俊的康恩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有长枪贯穿胸膛的一个红点。波隆扶夏嘎站起来,大个子仿佛这才注意到身上的箭,便一枝枝拔出来,一边抱怨弓箭把他的盔甲和皮革插出一堆窟窿。有几枝箭射进体内,拔得他像个婴儿似喊痛。当他们为夏嘎拔箭时,齐克之女齐拉骑马过来,向他们展示她割取的四只耳朵。提魅则率领灼人部众掠夺被他们杀掉的死人。跟随提利昂·兰尼斯特上战场的三百名原住民,大约只有半数幸存。

他让生者打理死者,派波隆去处置被他俘虏的骑士,然后独自去找父亲。泰温公爵坐在河边,正拿一个镶珠宝的杯子喝酒,并让他的侍从为他解开战甲的环扣。“一场漂亮的胜仗。”凯冯爵士看到提利昂,便对他说,“你的野人打得很好。”

父亲那双淡绿金瞳看着他,冷酷得令他打颤。“父亲,是不是教您很吃惊啊?”他问,“有没有破坏您的计划啊?我们本该被敌人屠杀的,是不是这样?”

泰温公爵一饮而尽,脸上毫无表情。“是的,我把无纪律的部队安排在左翼,预期他们会溃败。罗柏·史塔克是个毛头小鬼,想必勇气多于睿智,我原本希望他一见我左军崩溃,便全力突进,企图侧面包抄。等他进了圈套,凯冯爵士的长枪兵便会转身攻他侧翼,把他逼进河里,这时我再派出预备队。”

“您把我丢进这场大屠杀,却不肯把计划告诉我。”

“佯攻难以让人信服,”父亲回答,“何况我不能把计划透漏给与雇佣兵和野蛮人为伍的人。”

“真可惜我的野蛮人坏了您的大好兴致。”提利昂脱下钢护手,任它落地,因手肘的剧痛皱起眉头。

“以史塔克那小鬼的年纪来说,他的用兵超乎预期地谨慎,”泰温公爵承认,“但胜利就是胜利。你似乎受伤了。”

提利昂的右臂染满鲜血。“父亲,谢谢您的关心,”他咬牙道,“可否麻烦你派个学士来帮我看看?莫非您觉得有个独臂的侏儒儿子也不赖……”

父亲还不及回答,只听一声急切的喊叫:“泰温大人!”,他便转过头去。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翻身下马,泰温公爵起立迎接。那匹马则口吐白沫,嘴流鲜血。亚当爵士生得高瘦,一头暗铜色及肩长发,穿着发亮的镀铜钢铠,胸甲中央有一棵象征家徽的燃烧之树。他在父亲面前单膝跪下,“公爵阁下,我们俘虏了部分敌方头目,包括赛文伯爵、威里斯·曼德勒爵士、哈利昂·卡史塔克和四个佛雷家的人。霍伍德伯爵战死。至于卢斯·波顿,恐怕已经逃了。”

“那小鬼呢?”泰温公爵问。

亚当爵士迟疑片刻。“大人,史塔克那小鬼没和他们一道,他们说他已从孪河城渡河,带着骑兵主力,赶赴奔流城。”

好个毛头小鬼,提利昂想起父亲刚才的话,想必勇气多于睿智。若不是手痛得厉害,他一定会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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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波德是波德瑞克的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