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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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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下星期天普里斯小姐主动提出要带他去参观卢浮宫时,菲利普还是接受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这幅名画,心里微微感到有些失望。但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对于这幅画的评论,也就是给这幅举世闻名的画添加了几分美感的珠玑妙语念得滚瓜烂熟。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里斯小姐听。

“那完全是文人在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轻蔑的口气说,“你可不要理会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1]的画作,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恰如其分的介绍。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住了脚。

[1] 伦勃朗(1606—1669),荷兰画家,擅长运用明暗对比,讲究构图的完美,尤善于表现人物的神情和性格特征。

“如果你能感受到这幅画的妙处,”她说,“那么你对绘画也算懂得点门道了。”

她又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里斯是个强横霸道的向导,不让菲利普去看自己想看的画,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其认真,有股拼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窗外的杜伊勒利宫色彩鲜艳,充满阳光,风格典雅,好像拉斐尔笔下的一幅画作,他禁不住喊道:

“嘿,真美啊!咱们在这儿待一会儿吧。”

普里斯却冷淡地说:“好吧,就这样吧。不过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天的空气轻盈欢快,充满活力,菲利普感到十分兴奋。靠近正午的时候,他们站在卢浮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像弗拉纳根那样,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嘿,咱们一起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餐馆去吃些点心,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里斯小姐怀疑地朝他瞅了一眼。

“我已经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你可以留着明天吃嘛。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

“这会叫我感到高兴。”他笑嘻嘻地回答。

他们过了河,在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咱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子看上去太高档了。”

她不由分说地朝前走去,菲利普只好跟在后面。没走几步,他们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在那儿人行道的凉篷底下,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几个白色大字:供应午餐1.25法郎包括酒资[2]。

[2] 原文是法语。

“咱们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午饭了,这地方看上去也怪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子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开心地端详着过往的行人,似乎对他们充满兴趣。他虽然有点儿困倦,心里却十分快·活。

“哎,瞧那个穿罩衫的男人,真有趣!”

他朝普里斯小姐瞥了一眼,令他惊讶的是,他看到她一点也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只是低头瞅着自己的菜盘子,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你究竟怎么啦?”他惊叫道。

“如果你再对我说什么,我站起来马上就走。”她回答说。

菲利普完全摸不着头脑。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把煎蛋卷分成两半,他们就开始吃起来。菲利普尽量讲些无关紧要的事,而普里斯小姐似乎也竭力显得脾气随和。不过,这顿饭总的说来并没有获得良好的结果。菲利普原来就容易恶心呕吐,而普里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副样子,更叫他倒了胃口。她吧嗒着嘴、狼吞虎咽地吃着,那副样子真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来抹盘子,直到把盘子抹得又白又亮才住手,好像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丢掉似的。他们在吃卡芒贝尔奶酪[3]时,菲利普看到她把自己那一份都吃了,连奶酪的外皮也吞下了肚,禁不住感到憎恶。就算她饥肠辘辘,恐怕也不见得会这样狼吞虎咽。

[3] 卡芒贝尔奶酪,法国诺曼底地区产的一种优质软奶酪,未经压榨而成,有特殊香味和蓝莓纹斑。

普里斯小姐的性情难以捉摸,菲利普也说不准,你今天跟她友好地分别,下一天她是否就会对你举止粗鲁,紧绷着脸。然而他向她学到了不少东西。虽然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是一切可以口头传授的知识,她都懂得一点。由于她不断指点,菲利普才在绘画上有所长进。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对他的习作加以批评。另外,劳森口齿流利的高谈阔论,以及克拉顿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可是,范妮·普里斯小姐很不喜欢他接受别人的指点;每逢菲利普跟别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遭到她粗暴无礼的拒绝。其他那些人,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就常拿她来取笑菲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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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一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哦,瞎胡扯。”菲利普笑着说。

普里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种想法真是相当荒谬。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难看的长相,那头潮湿肮脏的头发,那双邋遢的手,以及那件老穿不换、沾满污迹、衣边磨破的棕色衣衫,就不寒而栗。看来她手头很紧。实际上他们都手头不宽,但她至少应该保持整洁。用针线把那条裙子缝补得整齐一点,总还是可以办得到的。

菲利普开始把自己接触到的人留给他的印象整理了一番。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淳朴天真了(那一段岁月似乎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一旦他开始比较审慎地对周围的人发生兴趣,他往往喜欢在一旁观察,并暗自做出评判。他与克拉顿相识已经有三个月了,尽管每天见面,但发现自己对克拉顿的了解仍然跟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克拉顿在画室里留给别人的总的印象是:他这个人颇有几分能耐。大家都认为他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他究竟打算干些什么,无论是他还是别的人,都不怎么清楚。克拉顿到阿米特拉诺画室来之前,曾先后在“朱利安画室”“美术学校”“马克弗松画室”等好几个地方学过画,在阿米特拉诺待的时间比其他地方都更长一些,因为他发现在这儿更可以不受干扰。他不喜欢展示自己的画作,也不像大多数学画的年轻人那样,爱向别人讨教或对他人加以指点。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一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着他的一些精心绘制的杰作,只要谁能说动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展览,他准会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画些静物画。劳森老是谈起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声称那是一幅杰作。克拉顿生性十分挑剔,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怎么清楚的目标,整体上总对自己的画作不够满意。也许作品中的某一部分,比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腿脚,静物画中的一个玻璃杯或酒杯,令他还算满意,于是他就把这些部分剪下来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人家要求观赏他的画作,他就可以如实回答说,他连一幅可以供人观赏的画也没有。在布列塔尼,他曾遇到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来当过证券经纪人,直到中年才开始学画[4]。克拉顿深受这个人的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摆脱印象派的风格,自己煞费苦心地找出一种特有的绘画和观察事物的方法。菲利普觉得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特别富于创意的劲头。

[4] 这儿所讲的画家,系指法国后期印象派画家高更(1848—1903)。

无论是在他们用饭的格雷维亚餐馆,还是晚上在凡尔赛或丁香园咖啡馆里,克拉顿总是寡言少语。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脸上露出嘲讽的神情,只在看到有机会插一两句俏皮话的时候,他才开口。他喜欢有个嘲弄的对象,要是有哪个他可以讽刺挖苦的人在座,那他就特别来劲。他很少谈到绘画以外的话题,而且只跟一两个他认为值得交谈的人谈论。菲利普不知道他身上是否真有什么能耐。他的沉默寡言、他的那副形容枯槁的样子,以及那种辛辣的幽默口气,似乎都表明他的个性。可是所有这些,也许只是掩饰他才学空疏的有效的面具而已。

至于劳森,菲利普不久就跟他变得关系密切。劳森兴趣广泛,是个讨人喜欢的伙伴。大部分学生都不像他看过那么多书。尽管他收入很少,却喜欢买书,也乐意借给别人。于是菲利普开始阅读福楼拜和巴尔扎克的小说,还有魏尔兰、埃雷迪亚[5]和维利埃·德利尔-亚当[6]的作品。他们经常一块儿去看戏,有时候还到歌剧院去,坐在顶层楼座里看喜歌剧。离他们住处不远,就是奥代翁剧场。菲利普不久也跟他的这位朋友一样,迷上了路易十四时期悲剧作家的作品,以及铿锵悦耳的亚历山大体诗行。在泰布街常举行红色音乐会,花上七十五个生丁,就可以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也许还能另外免费喝上点儿饮料。座位不大舒适,场内挤满了听众,空气里充满了浓烈的烟草味儿,叫人透不过气来,但是他们凭着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有时候,他们也上比利耶舞厅去玩玩。遇到这种机会,弗拉纳根也陪他们一起前去。他容易兴奋,喜爱大声叫嚷,身上充满欢快的劲儿,常常引得他们发笑。他跳舞跳得极为出色,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跟一个刚结识的年轻女店员在舞池里翩翩起舞。

[5] 埃雷迪亚(1842—1905),法国诗人。

[6] 维利埃·德利尔-亚当(1840—1889),法国小说家、戏剧家。

他们这伙人都想找个情妇。情妇成了在巴黎学美术的学生的一件装饰品。一个人有了情妇,周围的伙伴就会对他另眼相看,他自己也可以吹嘘一番。然而,难处就在于他们几乎都没有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尽管他们提出理由说,法国女子都聪明得很,两个人过日子也不见得会比单身增加多少开支,但是他们发现,要遇到一个愿意持有这种看法的年轻女子可不容易。因此,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只好满足于充满妒意地骂那些女子看不上他们这些穷学生,而去委身于那些社会地位更为稳固的画家。在巴黎要找个情妇竟这么困难,真是万分奇怪。有几次,劳森结识了一个年轻姑娘,并跟她订下了约会时间。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他激动得坐立不安,遇到谁就详细描述那个姑娘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约定的时间,那个姑娘却根本不见踪影。直到天色很晚,劳森才赶到格雷维亚餐馆,气冲冲地嚷道:

“真该死,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她们干吗不喜欢我。大概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或者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我在巴黎已经待了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女子也没搞到手,真是太憋闷了。”

“你还没有摸着门道。”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可以说出自己在情场上所取得的一长串辉煌的战绩,真叫人羡慕不已。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所有的话,但是在事实面前,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并不全是谎言。不过他并不寻求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在巴黎待两年;他说服家里人让他到这儿来学画,而不是上大学。两年之后,他打算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就拿定主意要尽情地玩乐,因此并不追求什么持久不变的爱情,而老是寻花问柳,见异思迁。

“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没什么难的,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目标,加紧追求就行了!难的倒是以后怎样甩掉她们。那才需要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一心忙于画画,另外还要读书、看戏、听别人谈话,根本没有心思去追女人。他觉得等他能讲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干这种事有的是时间。

自从他上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后,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在他准备离开黑马厩镇的时候,曾收到过她的一封信,来到巴黎后的最初几个星期,他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回信。后来她又寄来第二封信,菲利普知道信里肯定充满责备的言辞,当时他没有心思去看,便把信搁在一边,打算以后再拆开。可是他竟忘了,直到一个月后有一天清理抽屉,想找一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偶然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没有拆开的信,认为威尔金森小姐一定万分痛苦,觉得自己真是人面兽心。但是这会儿,她大概已经熬过来了,总之,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表达自己意思的时候,往往夸大其词。同样这些话要是由男人说出口来,分量就重得多。他自己早已打定主意,今后不论怎样都不再跟她见面了,他已好久没有给她写信,如今似乎也不值得再提笔来写。他决定不去看那封信。

“她大概不会再来信了,”他自言自语地说,“她不会不明白我和她的那段情缘已经断了。她毕竟年纪大得几乎可以当我的母亲。她应该有自知之明。”

有一两个小时,他感到有点儿不怎么自在。显然,他所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但是他无法不对整件事感到不满。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没有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像他可笑地担心的那样,突然出现在巴黎,让他在朋友面前丢人现眼。没过多久,他就完全把她忘了。

与此同时,他相当明确地抛弃了自己以前崇拜的偶像。一开始他对印象派作品所感到的惊讶,如今已经变成了钦佩赞叹。不久,菲利普不知不觉地也跟其他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这些画家的长处。他买了一张安格尔的名画《女奴》和一张《奥林匹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在刮脸时细细观察这两幅画作的美妙之处。现在他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面前时,心里真的感到一阵兴奋。“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然而也正是凭借这个诨号,她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同时这幅画作的美妙之处也更为突出,尽管画中人的外貌有点儿令人厌恶。他已把罗斯金、伯恩-琼斯和瓦茨[7]等人,以及他刚来巴黎时所戴的圆顶礼帽和挺括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丢在一边。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动的黑领带,另外再披一件剪裁式样带有几分浪漫气息的斗篷,四处玩乐。他沿着蒙帕纳斯大街漫步,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个地方似的。同时凭着一股富有男子气概的毅力,他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难以下咽。他开始留起了长发,心里还很想蓄起胡子,只是造物主不讲情面,对年轻人的名垂千古的渴望总是不加理会,他才只好作罢。

[7] 瓦茨(1817—1904),英国画家、雕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