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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兰亭迷踪 第二十七章 旁嗣

大力金刚掌2016年08月0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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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瓜果摊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丁瑞岐忽然听到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循声而去,原来是一个男婴被人扔在了街边,偶尔也有几个行人驻足看一眼,但谁也没捡,当时那个年景兵荒马乱的,自己家孩子都养不活,谁有闲心捡孩子呢?

想孩子想疯了的丁瑞岐跟这帮人可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抱起孩子后,丁瑞岐发现孩子怀里插着一封书信,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一句话:望善人大发慈悲收养之,大恩大德来世必报。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好像是女子的笔体。

“哎,人有两种死法,要么撑死要么饿死……”丁瑞岐仰天长叹,自己想要孩子都想疯了,没想到还有扔孩子的,什么世道呀……看这封信上写的什么来世必报,看来这孩子他妈可能已经不在了,也不错,虽说生不了,但捡一个也凑合养了……

兴高采烈的抱着孩子,年近古稀的丁瑞岐西瓜也不买了,跟小伙子一样一路小跑回了家,一辈子没孩子,吴氏自己也很郁闷,看见丁瑞岐忽然抱了个孩子回来,西瓜的事也忘了,赶紧打发伙计刘三出去请奶妈,然后把这孩子抱在怀里好一通亲……

从此以后,老丁家算是有了后嗣了,丁瑞岐这才明白,算卦先生所谓的旁嗣,可能就是指这个。因为当年孩子书信里并没写明孩子的生辰八字,所以丁瑞岐就把捡孩子的那天当成了孩子的生日,并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丁建邦,意思是希望这孩子能建国兴邦,报效国家。盗墓笔记小说

捡了孩子虽然高兴,但还有一件事让丁瑞岐觉得特别的奇怪,就是自己从孩子捡回来后,便总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来店里买鞋,看穿戴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平均一个月来一次,后来干脆到了一个月来两次的地步。每次都要买一双鞋,一不挑样子,二不看尺码,专挑最贵的买,要说鞋这东西,质量再差,也不可能一个月穿坏两双啊,所以有一次丁瑞岐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这个女人,半年里买了二十几双鞋,到底是啥意思啊,是不是嫌这吴家鞋店的鞋做得太差不好意思开口退换啊?

起初,这女的还不说,只是尴尬一笑,扔下钱拿了鞋就跑,后来这女的仍然风雨无阻的去吴家鞋店买鞋,丁瑞岐只要一问,这女的干脆连鞋都不要了,直接扔下钱转头就走。这一来,丁瑞岐可真是奇怪了,天下怎么有这种嫌钱多的大头啊?好奇归好奇,但丁瑞岐也不傻,自从捡孩子以来就来了这么一个财神爷,八成这女的就是这孩子的妈。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这女的又一次上门的时候,丁瑞岐干脆把孩子抱了出来,结果不出所料,这女的看见孩子以后眼圈立即就红了。看了这情景,丁瑞岐赶忙让伙计把门关上,开始跟这女的询问起到底怎么回事。

这女的一看事已至此,干脆就抱着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实情说了,原来这女的姓何,叫何素灵,年轻时候貌美如花,曾是戏班子有名的角儿。本来有一个海誓山盟的相好叫陈德,但后来这陈德说要去留洋,一走就是十年,音信全无,看着自己青春一年年的老去,这何素灵干脆就对这个陈德失去了信心,心灰意冷之下,甘愿给湖北督军王占元当了姨太太。结果就在一年前,那个陈德忽然从英国回来了,想带着何素灵一起私奔回英国,这何素灵虽然人老珠黄已经失了宠,但一想到这王占元有钱有势有兵权,自己若是给他戴了绿帽子,父母肯定要遭殃,所以就回绝了陈德的要求。见何素灵不愿意,陈德无奈,留下地址后自己回了英国。而就在陈德走后两三个月左右,何素灵发现,自己已经怀上了陈德的骨肉。

后来,何素灵按陈德留的地址给陈德写了好几封信,都是石沉大海,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变大,何素灵无奈,只能偷偷的生下了孩子,为了掩人耳目,也只能把孩子扔在路边盼着能让好心人家收养。当初丁瑞岐捡孩子时,何素灵就在不远处看着,一直偷偷的跟着丁瑞岐到鞋店才离开。

说到最后,何素灵干脆扑嗵一声给丁瑞岐跪下了,希望丁瑞岐帮自己保密,并且能好好抚养这个孩子,说着给丁瑞岐递上了一张五百块大洋的银票,想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给丁瑞岐。

丁瑞岐听罢一叹气,一把拒绝了何素灵的银票,将自己一辈子无后的事与算命先生的话跟何素灵说了一遍,让何素灵放心回去。千恩万谢后,何素灵执意留下了一百块大洋的现钱后离开了吴家鞋店,从此再没来过。

三年后,吴氏告病而终,丁瑞岐一个人拉扯着这个孩子,日子也算过得去。但中国有句老话,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吴家鞋店旁边有一个金福楼酒店,掌柜的金大林是地痞出身,据说还在汉口流氓头子刘贵苟手下做过事。民国九年四月,这个金大林忽然想扩建酒店,由于金福楼酒店左边是日本人开的商行,来头大动不了,所以便打起了吴家鞋店的主意,三番五次派人到丁瑞岐那里死磨硬泡,但丁瑞岐就是不同意,这金大林一怒之下便让人到吴家鞋店找茬打砸抢,但这丁瑞岐脾气也倔,宁肯买卖不做也要和这金大林死磕到底,面对一个八十多的老爷子,金大林虽说是地痞,也不好意思下死手。就在举棋不定的时候,手下一个姓王的伙计给他出了个主意,金大林听罢立即喜笑颜开,连声称好,当场赏了这个伙计五块大洋。

几天后,一个瘸腿的独眼老道晃晃悠悠来到了金大林的住处,一顿洒席之后,丁瑞岐家的噩梦就此开始。

起初,是伙计刘三在一天晚上被活活吓死,而后丁瑞岐便一病不起,眼看就没命了,汉口有名的郎中都请遍了,也没瞧出到底是啥病。当时丁建邦刚刚九岁,但说话办事已经有了十几岁大小伙子的风范,爹病重期间,丁建邦一边东跑西颠请郎中,一边伺候丁瑞岐吃喝拉撒,作为一个孩子,这些事让丁建邦着实早熟很多。

这一天,丁建邦正在煎药,忽然听见屋里丁瑞岐喊自己的名字。跑到屋里后,只见已经卧床多日,平时翻个身都困难的丁瑞岐忽然自己坐了起来,且精神抖擞,双目放光,正招呼自己过去。

看见这情景,丁建邦开始还挺高兴,以为爹的病好了。但没想到,丁瑞宗摸着丁建邦的脑袋把后事好歹交待了一下后,嗓子里咕噜一声便一命呜呼了。对于爹这突如其来的死,丁建邦真是欲哭无泪,但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就在丁建邦刚想出门找棺材店的时候,好几个月都没露面的金大林忽然带着一帮人砸门,号称丁瑞岐借了金家的钱,白纸黑字的借据啪的一下便拍在了桌子上。丁建邦是个机灵的孩子,见了这阵势,虽说心里纳闷,但还是立即显出一副孩子般的天真,吓得哇哇大哭。金大林先让人把丁建邦的身上搜了一遍,一无所获后,不容分说便闯到了里屋,看了看丁瑞岐确实已经断气,这才哈哈大笑,而后几个人便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丁建邦明白,这是找房契呢。

偷偷从柜台底下拿出十几块大洋后,丁建邦偷偷的溜出了门,临出门正好看见一个瘸腿独眼的老道进屋,着实把丁建邦吓了一跳。以前店里来过不少丑八怪买鞋,但也没见过这么丑的,瘸腿老道看了一眼丁建邦,一句话没说,一瘸一拐的进了屋。

跑出鞋店后,丁建邦第一件事就是按着爹的交代去找自己的大姨(实际上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来到爹所说的地址后,发现这地方住的是一对外国人,一打听,这里很久以前的确住着一个姓何的女人,但后来生重病说去上海看西医,把房子卖给这对外国夫妇后就没回来。

丁建邦一看投奔大姨是不可能了,便转头直奔武当山去投奔自己的叔叔。

“那他爹的尸体躺在床上,他就不管了?”张国忠皱起眉头。

“他还只是个孩子,那时他只有九岁……”孙亭默默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景,能安全到武当山,就已经是万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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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后来呢?”张国忠道。

“那个金大林抢了吴家鞋店,用一口薄板棺材把丁瑞岐埋了,后来还是他弟弟丁瑞宗也就是云凌子,用一些很奇特的方法找到了他的埋葬地点……”

来到武当山之后,云凌子恰巧不在山上,丁建邦在复真观足足住了一个月云凌子才回来,听丁建邦说了丁瑞岐死的消息以及那个瘸腿老道的事后,气得一把捏碎了茶杯,当即带着丁建邦返回了汉口。原来那个瘸腿独眼的老道名叫李秀,论辈份应该是自己师叔辈,当初因用道术害人,被左丘扬真人打断双腿后逐出了师门(按道家的规矩,为了一己私利或报复恩怨擅自研易道术攻击活人的,都要被打断双腿而后逐出山门,这是道门几千年来不成文的规矩,当年洛降的创始人洛有昌便是因此被逐出道门的),此次听丁建邦的学舌,云凌子断定自己哥哥的死就是这个李秀搞的鬼。

回到汉口后,云凌子发现自己哥哥的尸体已经被埋了,而且葬在哪都不知道,更是怒发冲冠,只身找到了金大林,要求金大林归还鞋店的房子,而且就自己雇凶杀人的事去警察局自首。当时金大林觉得眼前这个老道肯定是疯了,哈哈大笑之后便作手势让底下人把这个老道轰出去,但没出两分钟,金大林手底下四五个彪形大汉便被云凌子如数放倒,直到金大林拔出了盒子炮,云凌子才无奈地离开了金大林家。

“一个流氓……怎么可能听一个老道说几句话就去自首?”听孙亭这么一说,张国忠也觉得好笑,对一个流氓进行说服教育,这种事放在哪朝哪代都是没可能的事啊。

“张掌教,你错了……”孙亭微微一笑,“一个月后,金大林就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没听这位老道的话去警察局自首……”

“哦?”张国忠不解,“莫非云凌子他……”

“是的,没错……”孙亭微微一笑,“云凌子在金满楼对面租了一间房子,而金大林也知道自己可能得罪能人了,所以把那个瘸腿老道李秀又请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