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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小爱弥丽 · 1

[英]查尔斯·狄更斯2019年03月11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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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朵夫宅里有一个男仆,据我的了解,通常总是伺候史朵夫的,史朵夫上大学的时候,就投靠在他名下。这个男仆,在外貌方面,就是体面的样板。我相信,在像他这样身份的人中间,从来就没有过看起来像他那样体面的。他沉默寡言,脚步轻悄,举止安详,一味毕恭毕敬,善于察颜观色,用他的时候,他老在眼面前儿,不用他的时候,他从不碍手碍脚。但是他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他那份体面。他脸上并不是凡事随和的样子,他的脖子有些直挺挺的,他头上相当的熨帖、光滑,两边留着短发,紧箍在鬓角上,说话轻声柔气的,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就是,把S这个音,澌澌地发得特别清楚,因此给人一种印象,觉得他用这个音的时候,比任何别的人都多。不过他不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都能使它变为体面。假使他的鼻子是倒着长的,他能使那个倒着长的鼻子也变得体面起来。他把他的周身,都用体面的气氛包围;他活动的时候,一团体面也永不离身,跟着他活动。担心他会做任何错事,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那样无一处不体面,没有人会想到叫他穿上号衣,因为他那份体面,绝不容人拿他当下人看待。非要让他做什么有失身分的活儿不可,就等于对一个顶体面的人,不顾他的感情,胡乱加以侮辱一样。我曾注意而看到,这个人家的女仆,都出于本能深深感觉到这一点,因此,遇到有这种活儿,都是她们自己来做,而且她们做这种活儿,一般还都是他在食器贮存室的炉旁坐着看报的时候。

我从来没见过有像他那样守口如瓶的人。但是他有了这种品性,也和他有了其他的品性一样,只使他显得更加体面。连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儿叫什么这件事,也都好像作成了他那份体面的一部分。人人都知道他姓利提摩,而这个姓却丝毫无可非议之处。有的人也许因为姓皮特曾犯过绞罪而丧命,又有的人也许因为姓托姆曾犯过流刑而远窜,但是利提摩这个姓,却十二分地体面。

我在这个人面前,只觉得特别年轻,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体面一事,依理而论,有一种应受尊敬的性质而起。至于他有多大年纪,我是猜不出来的。这一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给他增长了身价,因为,从他举止安详那种体面神气上看,你说他五十也可,说他三十也成。

早晨的时候,我还没起来,利提摩就到我屋里来了,给我送那种令人难堪的刮脸水,同时把我的衣服给我摆出来〔1〕。我把床帷拉开,从床上往外看去,我看到他那份沉静平稳的体面派头,像沉静平稳的气温一样,举止作息,一点不受一月里那种东风〔2〕的影响,连嘘翕呼吸都丝毫不含冰霜的凛冽,他就带着这种体面派头,把我的鞋,像跳舞起步那样,左右平排分放,同时像放一个婴儿那样,放我的上衣,用嘴吹上衣上的微尘。

〔1〕 把衣服摆出来:英美习惯,到亲友家作客,在提箱里带几套衣服,到亲友家,仆人把提箱拿到客人所住的寝室,放在五斗橱里,每天早晨由仆人拿出摆好,供客人选择所要穿的。

〔2〕 英国的东风,像中国的西北风,寒冷凛冽。

我对他说了一声早安,同时问他几点钟。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我从未见过那样体面的猎人怀表〔3〕来,用大拇指逼着表壳,免得表壳的弹簧开得太大,好像向一个会说谶言的牡蛎讨谶言一样〔4〕,往里看着表面,看完了把表壳合上,对我说,“回您话,八点半钟。”

〔3〕 猎人怀表:怀表之有外壳者,其壳有弹簧司开关,所以保护玻璃表蒙子。最初为猎人所用,故名。

〔4〕 谶言为古希腊于神庙中所求,以卜未来吉凶。牡蛎壳闭得很紧,求谶言卜吉凶,求者当然注意听,而向闭得很紧、不易开开的牡蛎求谶,则注意之情当更加甚。

“史朵夫先生很想知道,您夜里睡得好不好,先生。”

“谢谢你,”我说,“睡得好极了。史朵夫先生也睡得很好吧?”

“谢谢您,先生,史朵夫先生睡得还算好。”这是这个人所有的另一种特点。说话绝不用“最怎么”、“顶怎么”的字样。永远是冷静、平稳地执其中而用之。

“还有什么您赏脸要小的做的没有,先生?我们宅里九点半钟开早饭,九点钟响预备铃。”

“没有什么啦,谢谢你。”

“我谢谢您才对哪,先生,”他说了这句话以后,从我床前走过,那时候他把脑袋轻轻一低,算是对他刚才校正我那句话表示歉意,跟着走了出去,关门的时候,那样轻巧仔细,好像我刚刚身入甜美的睡乡,而这种身入睡乡是我生死所关一样。

我们两个,每天早晨,都要一字不差地把这一套话说一遍,从来没多过一个字,也从来没少过一个字。但是,尽管我经过一夜,从故我中有所提高,尽管史朵夫和我同游同息,史朵夫老太太对我推心置腹,达特小姐对我谈论究问,都使我向成熟之年迈进了,而在这位最体面的人面前,我却“又成了一个孩子”,像我们那些诗歌小名家所吟咏的〔5〕那样。

〔5〕 这儿“诗人”原文是多数,应为当时一般无甚名气的诗人们所常说的。这样诗人的诗,当然不会流传后世,所以此处究指何人,无从考证。

他替我们备马;史朵夫既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就教我骑马的技术;他给我们备剑,史朵夫就教我击剑的技巧;他给我们预备护手套,我于是就在同一老师的教导下,开始在斗拳方面有了进步。史朵夫看到我对这些技艺全不在行,那我丝毫都不在乎,但是在这位体面的利提摩面前,我这些方面露怯出丑,却永远是我觉得受不了的。我没有道理相信利提摩自己懂得这些技艺;他从来连他那体面的眼毛都没颤动一下,可以使我认为他在这些方面也有所体会。然而不论多会,我们练这类玩意儿的时候,只要他在跟前,我就觉得我是一切活人中间再没有那样稚嫩、那样不老练的了。

我对于这个人特别不惮其烦地叙述,一来因为他那时候对我发生了特别的影响,二来因为后来发生的事儿。

这一个星期过得非常令人可心惬意。对于我这样一个如在云端过日子的人,这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本是可以想象得出来的。但是在这一个很快就过去了的星期里,我却有许多机会对史朵夫了解得更多,在一千个方面对他爱慕更甚,因此,在这一个星期结束的时候,我只觉得,我和他相处,好像不止一个星期,好像比一个星期多得多。他把我胡打海摔地当一件玩具那样看待,这种看待对于我,比他所能采取的任何别的行动都更可心。这种看待使我想起我们旧日的交情来;这种看待好像是旧日的交情自然必有的结果;这种看待表示他还是跟从前一样,并无改变;我把我的所能拿来跟他的所能作比较,我当然要发生不足之感,我把我仗着友谊沾他的光和他沾我的光用同样尺度来衡量,我当然要产生忸怩之情;他这种看待化除了我那种不足之感,减少了我那种忸怩之情。比一切都更重要的是:这种看待,是他对任何别人所没有的一种亲昵、诚挚、不拘形迹的态度。他在学校的时候,既然对待我跟对待任何别的同学不一样,我快活地相信,他现在出了学校在人世中对待我,也跟他对待他任何别的朋友不一样。我相信,我在他心里,比他任何别的朋友都更贴近,我自己这颗心,也由于对他爱慕而感动。

他决定跟我一块到乡下去走一趟,我们动身到那儿去的日子来到了。起初的时候,他还犹豫过,不知道是不是把利提摩也带去,后来才决定把他留在家里。这位体面的人,永远是随遇而安,所以就把我们的提箱,往那辆要把我们送到伦敦去的小马车上拴,拴的时候,那样仔细,那样力求牢固,好像提箱要受多少辈子的颠簸折腾那样。他接我给他那点并不太多的赏钱,态度十分沉静。

我们跟史朵夫老太太和达特小姐告别的时候,在我这方面说了许多感激的话,在那位慈母方面,表现了许多温蔼之情。我最后看到的是利提摩那双丝毫不受骚动的眼睛,我只觉得,他那双眼睛里满含着一种神气,说他心里深深相信,我实在非常的年轻。

在这样吉祥顺利的情况下,重回旧日熟游的地方,我都有什么感觉呢,我不打算描写。我们是坐驿车到那儿去的。我记得,即便对于亚摩斯的名声我都非常爱护,所以,在我们坐着车穿过它那昏暗的街道要往客店去的时候,我听到史朵夫说,这个地方,据他所了解到的看来,是一个奇特好玩、偏僻、窵远的窝窝洞儿,我都觉得大为欢喜。我们一到客店就上床就寝(我们从我有过交道、叫作海豚的房间门外过,我看到那儿有一双泥污黏濡的皮鞋和裹腿〔6〕),我们第二天早餐吃得很晚。史朵夫既是满怀高兴,所以在我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在海滩上到处溜达了,而且,据他说,就已经和那地方上的渔人,有半数认识了。不但如此,他还老远看见一个房子,他认为毫无疑问,那就是坡勾提先生那个房子,房上的烟囱还冒着烟。他还告诉我,说他当真曾经想要去到那儿,开门进去,对他们赌咒发誓,说他就是我,长得他们都不认识了。

〔6〕 英美习惯,客人住在旅馆里,夜间就寝前,把靴、鞋等换下,放在房间门外,旅馆仆役,擦净上油,第二天早晨再穿。狄更斯对于放在房间外的脏靴、鞋,似乎非常感到好玩儿。他给友人一封信里,说到他游美时,住于旅馆,夜间欢迎他的人,在房间外给他唱夜曲,他非常感动。但在感动时,“忽然一种念头起于心中,使我大笑难禁,因此只好以被毯蒙首。我对凯特(他太太)说,‘天哪,门外我那双靴子,看着有多极情尽致地可笑,有多极情尽致地庸俗啊!’我一生之中,从来没有像那一次那样,让靴子引得起那样荒谬可笑的感觉。”同时,他有时把他突然想到的事物,插到与前后上下文都无关系的中间。他在《游美札记》里,写到在蛎黄食堂里吃蛎黄,突然插了一句说,“也并非为的你,希腊文教授啊!”是他突然想起那位教授来而写入该文中,和这儿正是一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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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打算什么时候把我介绍给他们哪,雏菊?”他说。“我可是完全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好了。”

“呃,我早就想过了,我认为今天晚上最合适,史朵夫,因为那时候,他们都要回到家里,围炉而坐。我愿意让你看一看,他们那儿有多严密舒适。那真是一个稀奇好玩的地方。”

“就依着你!”史朵夫说。“今儿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