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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 一

[英]艾米莉·勃朗特2018年07月02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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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我上楼的当儿,她叮嘱我不要让烛光透露出来,别发出声响,因为她领我去安息的那间卧房,对于东家是有一种禁忌的,从没看见他容许随便哪个到里面去住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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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是什么道理。她也说不上来;她说她来到这里也不过一两年,这一家的古怪事又多,她也就不以为意了。

我自个儿也是昏昏沉沉,顾不到这些了。我拴上了门,往四下里张望,看床在哪儿。全部的家具只是一把椅子、一个衣柜、一个极大的橡木箱子,靠近箱顶,开了几个方洞,有些像驿车上的窗子。

我走近“窗”边,向里一望,原来这是一张别出心裁的老式床,设想得极其周到,这样,这一家人便没有每人独占一间屋子的必要了。实际上,它就是一间小小的密室。里边还有窗台,正好当一张桌子用呢。

我把嵌板的门往两旁推开,拿着烛火跨了进去,又把门两边拉拢;我觉得自己安全了,再不怕希克厉或是什么人把我找出来了。

我把烛火放在窗台上,看见窗台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油漆过的窗台上划满了各种字样,而那许多大大小小的字样,翻来覆去无非是一个名字罢了——“卡瑟琳·欧肖”,有些地方变成了“卡瑟琳·希克厉”,后来又变为“卡瑟琳·林敦”了。

我没精打采,把头搁在窗子上,还在不断地念着那几个名字:卡瑟琳·欧肖——希克厉——林敦,直到我的眼皮合拢了;可是眼睛还不曾闭上五分钟,忽然,就像幽魂显灵似的,在黑暗中跳出了一个个亮晃晃的白色字母来〔1〕——一霎时空气里纠集了一大批的“卡瑟琳”。我惊跳起来,正想去赶散那些纠缠不清的名字时,我发觉蜡烛的芯子斜靠在一本旧书上了,叫书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来。

〔1〕西洋迷信观念,说鬼魂是白色的。

我剪了烛芯,加上头昏脑涨(我受了寒),老是想呕吐,就索性坐了起来,把那部烤坏了的书拖到膝盖上,打了开来。原来是一部瘦体字的《圣经》,发出一股好浓的霉味,扉页上有一行签署——“卡瑟琳·欧肖,她的书”,还有一个日期,那已是二三十年前的了。

我把书合上了,又拿起一本,再拿一本来,直到把书本都翻遍了。卡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2〕,看那些书本儿磨损的情况,叫人想见当初是经常使用的了——虽然未必都是派的正用。几乎没有一章逃得了墨水笔所写的批语——至少,你还道它是批语呢——只要手民在书页上留下一块空白,那里就是墨水笔的用武之地。有些都是孤立的句子;另外一些却可以算得上一篇正式的日记呢——那些歪歪斜斜、还未成体的字迹分明出于一只小手。

〔2〕指全都是些宣传基督教教义的“善书”。

在一张衬页上端(当初发现这张空白页时,恐怕真是如获至宝吧),有一个很出色的讽刺肖像,真叫我看得高兴——原来画的正是咱们的朋友约瑟夫呢,虽说粗糙,可是很有魄力。这一下叫我立刻对于那位素昧平生的卡瑟琳发生了兴趣,我就开始辨认她那很难认的褪了色的字迹。画底下的一段文字这样开始道:

有这样倒霉的礼拜天!

我但愿我那爸爸还会回来。谁要亨德莱做我们的家长!——他对待希克厉可凶哪——希和我就要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俩跨出了开头的一步。

整天都是下着哗啦啦的大雨,我们不能上礼拜堂,所以约瑟夫就得在阁楼上召集会众。亨德莱和他的老婆在楼下烤火,好不舒服——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读一行《圣经》的,这个我敢担保——而希克厉,我,还有那个可怜的干农活的孩子,都得听他的吩咐,捧着祈祷书,给赶上了阁楼。我们坐在一袋粮食上,排成一排,又哼哼唧唧,又哆嗦,巴不得约瑟夫也打抖,那么他替自个儿着想,也会少给我们传一些道吧。完全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钟头,可是哥哥一看见我们下楼来,居然还有脸嚷道:

“怎么,这么快就完啦?”

礼拜天的夜晚向来是允许我们玩儿的,只要我们不大吵大闹;现在,只要噗嗤笑一下,就可以把你送到壁角去受罚!

“你们忘了你们还有个家长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我发脾气,他就是活得不耐烦,不想活啦。我绝对不允许有一声吵闹,有一点儿不安分。嘿,孩子!是你吗?法兰茜丝,心肝儿,你走过来的时候给我扯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指头打响榧子。”

法兰茜丝很卖力地扯了他的头发,于是走去坐在她丈夫身上。这两个倒像是一对吃奶的娃娃,整个钟点都只管在那里亲嘴、叽咕着——全是些愚蠢的废话,连我们都不好意思出口呢。

我们只好挤在伙食台的圆拱底下,自己想办法弄得舒服些。我才把我们的围涎系结在一起,挂起来当作一个帷幕,谁想约瑟夫有事,从马房里走进来,他随手把我的手工艺品扯下了,给了我一个巴掌,扯开他那乌鸦般的嗓子骂道:

“东家才只落葬,安息日还没过完呢,讲道的经文还在你们的耳朵里响着呢,你们居然敢玩起来了!不要脸的东西!给我坐下来,坏孩子!好书有的是,只怕你们不肯读!给我坐下来,想想你们自个儿的灵魂吧!”

这么说了,他强迫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借着遥远的炉火照过来的一线微光,读他塞进我们手里的那本废书。

我可受不了这玩意儿。我拿起这本脏书的书面子,将它一下子扔到狗窝里去了,发誓说我最恨善书。

希克厉也把给他的那一本一脚踢到同样的地方去。这一下非同小可了!

“亨德莱东家!”咱们那位牧师嚷道。“东家,快来呀!卡茜小姐把《救世之盔》的书脊撕去了,希克厉用脚踢开了《毁灭之大路》的第一卷!你放纵他们,这样下去可不得了哪!唉!如果老东家还在着,他准要好好地给他们一顿打——可是他不在人间啦!”

亨德莱赶忙从火炉边的天堂冲过来,把我们俩,一个抓起衣领、一个捉住胳膊,一起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还口口声声说,“老魔鬼”准会在那里把我们活捉去,逃也逃不了。听了这一番安慰的好话,我们各自找一个角落躲起来,恭候“老魔鬼”大驾光临。

我踮起脚尖,从书架上拿到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又把通正屋的门推开一些儿,好漏进几丝亮光,于是坐下来写了二十分钟字。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出了个主意:我们何不把挤牛奶女人的那件外衣借来一用,把它遮盖在头上,到荒原上去奔跑一阵。真是一个好主意!——要是那个可恶的老头儿跑进来,他还道他的预言应验了呢——即使在雨里淋着,我们也不会比在这里更冷更湿的了。

我想卡瑟琳该是实现了她的计划的吧,因为接下去写的又是一回事了。她变得爱哭了。她写道:

万想不到亨德莱能叫我哭成这个样儿!头好疼哪,疼得我没法把头放到枕头上;即使这样,我心里还是撇不下。可怜的希克厉,亨德莱骂他是个流氓,以后不许他跟我们在一起坐,在一起吃饭;他还说,再不许他跟我在一块儿玩儿。要是我们违背他这个命令,他就要把他赶出去。

他老是怪爸爸,(他竟敢怪起爸爸来!)说他太纵容希了;发誓说他可要叫希认清自己是什么东西——

读着这模糊不清的字迹,我开始打盹了——我的目光从手迹滑到印刷的文字上去了。我看到一个有花饰的红字标题——《七十再乘七,七十一中数第一:牧师杰伯·勃兰德罕在吉牟屯·苏的礼拜堂里宣讲的一篇传道经文》。

我还在迷迷糊糊地苦苦推敲着杰伯·勃兰德罕将怎样发挥他这个题目时,我已倒在床上睡着了。

哎哟,喝了坏茶,发了坏脾气,这会儿就吃苦头啦!否则我怎么会经历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能够吃苦受难以来,我简直回想不起有哪一夜能够和这一夜相比拟的。

我开始做起梦来——几乎在我不知置身何地之前梦就已经开始了。我仿佛觉得天已经亮了。我正一路赶回家去,约瑟夫做我的向导。路上的雪有三英尺深,我们蹒跚走去,我的同伴只管唠唠叨叨地埋怨我连一根朝圣用的拐杖都没有带,而没有这根拐杖,我就休想进得了那座房子;说着,他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他手里的那一根重头的木棍儿——我只知道它叫做木棍而已。

开头,我觉得这也未免太好笑了,干吗我非要拿了这么一件防身武器才能进得去自己的宅子呢?可是接着有一个新的念头在我的心里一闪:我不是在往老家走呀。我们是一路赶去听那大名鼎鼎的杰伯·勃兰德罕宣讲那《七十再乘七》的经文呀。也不知道是约瑟夫呢,是讲道的牧师呢,还是我,犯了那“七十一中数第一”的罪恶,将要给当众揭发,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了礼拜堂。说真的,我平时散步,打它那儿经过两三回了。它筑在两座小山的峡谷里(那峡谷已经填高了),靠近沼泽,从沼泽发出的阴湿的泥炭气,据说正好保护着停放在此地的几具尸体,一点不让它们腐烂。屋顶至今还完整地保存着。可是做牧师的俸禄只有那么一些儿:二十镑一年,只有一所两间屋子的房子(就连两间屋子怕也保不住,眼看要变做一间了),所以没有哪一个教士肯来这里担任牧师的职位;尤其听得大家都在传说,他的“子民”宁可看他饿死也不肯从腰包里多掏出一便士来增加他的俸禄。

不过在梦里,我看见杰伯面前聚集着满堂会众,全神贯注地听着他。而他正在讲道——好上帝哪!有这样冗长的经文,一共分成七七四百九十节,每一节都足足相当于通常在讲坛上的一篇讲道,每一节单独讨论一种罪恶!他从哪儿搜集来那么多罪恶,我说不上来。他对于一字一句都有个人的独到之见,看来仿佛人世弟兄们犯罪,必须每一次犯的都是不同的罪名。它们全是些叫人奇怪的名堂,我以前想都不曾想到过的奇怪的罪过。

唉,我真厌倦呀!我怎样地在扭动身子、在打呵欠、在打瞌睡又振作起来呀!我怎样地在掐自己、拧自己、揉眼皮儿,站起又坐下,又用臂肘推推身旁的约瑟夫,要他告诉我,假如牧师终于把经文讲完了。

我要受的罪就是罚我听完全部讲道。最后,他讲到“七十一中数第一”了。在这紧要关头,突然有一个灵感在我脑里闪过,我不由得霍地站了起来,当众谴责杰伯·勃兰德罕,这个罪徒所犯的罪,凡是基督徒都用不到加以宽容的。

“先生,”我大声喊道,“坐在这儿四堵墙壁之内,我已经一口气耐着心听了、宽恕了你这篇经文的七七四百九十条条目。七七四百九十次我拿起帽子要走了,七七四百九十次你荒乎其唐地强迫我重又坐下来。现在这第四百九十一条条目是忍无可忍的了。受难的同伴们,别放过他呀!把他拖下来,捣个稀烂,这么着,这个他目前立脚的地方,从此再没有他这个人啦!”

“罪徒就是你!”在一阵肃静之后,杰伯嚷道,他双手撑着垫子〔3〕,把身子向前探过来。“七七四百九十次你伸腰打呵欠,皱眉蹙额——七七四百九十次我跟我的灵魂商议——瞧吧,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也还是可以赦免的!‘七十一中数第一’来到啦!弟兄们,按照书上记录着的判决来处分他吧。每个圣徒都有这光荣!”

〔3〕当时教堂的讲坛上,放一个大垫子。

他话音刚落,全体会众都高举起朝拜的节杖,一窝蜂向我涌来了。可我是一双空手,没有自卫的武器,于是就到我的最贴近、又最凶猛的攻击者约瑟夫手里去抢夺。这么一大堆人挤拢来,也有棍子跟棍子轧住了,也有照准我打下来的当头棍却落到旁人的天灵盖上了。霎时里,一座礼拜堂闹成乱哄哄的一片,只见你打来我打去,每个人都在跟他身边的人混战。勃兰德罕也不甘心闲在那儿,把满腔热情都发泄在拚命敲打讲坛,叫讲坛板发出一阵骤雨般的应天响声;闹到最后,终算让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醒了。

到底是什么声响叫我当作一场闹得不可开交的混战呀?夹在这一片骚扰中的杰伯的闹声,又是怎么一回事呀?原来只是呜呜的狂风刮过,枞树的杈枝碰到了格子窗,它那坚硬的球果嗒嗒嗒地打在玻璃窗上!

我将信将疑地听了一阵,找到了乱梦的根源,便翻一个身,又瞌睡了,又做起梦来了——可能的话,这一回甚至比前一回更糟。

这一回,我记得我是躺在橡木柜子里,我还清晰地听得那怒号的狂风和在半空中翻腾的大雪。我也听得枞树的杈枝老是发出恼人的声响,而不致引起什么误会。可是这阵阵吵闹真叫人心烦,假如做得到,我一定要叫它安静下来。于是我想必爬了起来,去打开窗户。那钩子可是给焊在铁环里——我在清醒的当儿原也注意到过,只是现在又忘了。

“可是我不管,我就是不许它闹!”我咕噜着说,就用指节骨敲破了窗玻璃,伸出一只手臂去抓住那捣乱的树枝。

谁想树枝倒没有抓到,我的手指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的手指头!那梦魇般的强烈的恐惧压倒了我。我想缩回手臂,可是那只小手却紧抓不放。一个顶凄惨的声音在呜咽着:

“放我进来——放我进来吧!”

“你是谁呀?”我问,一边拚命想把我的手挣脱出来。

“卡瑟琳·林敦,”那窗外回答的声音直发抖。(我为什么想到“林敦”呢?有二十来次我把“林敦”读做了“欧肖”。)“我回来了,我在原野上迷了路啦!”

那声音在倾诉的当儿,我模模糊糊地辨认出了一张孩子的脸儿在向窗里探望。恐怖使我发了狠,我眼看怎么摔也摆不脱这个小东西,就把她的手腕向碎玻璃上拉,来回的摩擦,直到淌下来的血水浸透了被褥。